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7.6491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7.6491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货物一览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品目号预算 |
允许进口 |
所属行业 |
合同包预算 |
磋商保证金 |
1 |
1-1 |
东街校区教师公寓消防设施及配套水管网改造 |
476491.00 |
否 |
建筑业 |
476491.00 |
4700.00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小型、微型企业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适用于(本项目)。监狱企业,适用于(本项目)。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本项目)。信用记录,适用于(本项目),按照下列规定执行:①由磋商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响应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若查询结果存在响应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②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磋商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磋商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视为查询结果未存在响应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的信息。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明细描述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本项目无特定要求,响应供应商应在“一般资格证明文件”中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本项目推行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制。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文件模板)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供应商选择提供相关资格承诺函的,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1、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具有《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提供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12日 至 2024年07月19日,每天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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