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高青宏泰交通集团有限公司高青港二期工程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已由淄博市高青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高青宏泰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高青县高青港二期工程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初设阶段勘察设计项目。
2.2建设地点:淄博市高青县花沟镇。
2.3项目规模:项目规划占地面积约800亩,设计建设港口码头、航运泊位、散货堆场区、件杂货堆场、集装箱堆场、内部道路及配套设施等,共建设12个1000吨级泊位,其中6个1000吨级多用途泊位,6个1000吨级通用泊位,使用岸线总长度960米。
2.4设计周期:自接到招标人通知之日起40日历天内,按招标人要求完成设计相关工作内容,递交最终完成审查合格后的全部设计成果。
2.5招标范围:完成高青港二期工程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
2.6成果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范、标准、定额、办法等要求,初步设计成果满足本项目土地手续办理需求。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条件: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运行业设计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3项目负责人资格: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资质,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
3.4其他要求:2021年01月01日以来在“信用中国”网站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加盖本单位公章的网上查询记录截图,查询记录截图必须体现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查询结果)。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24年07月11日至2024年07月31日(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逾期将无法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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