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澄北村集体厂房整治工程,项目业主为苏州市吴中区甪直镇澄北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符合相关条件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金额:约440368.33元
标段名称:澄北村集体厂房整治工程
工期:60日历天(具体开竣工日期以建设单位要求为准)
三.本招标工程共分 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序号 |
标段内容 |
招标金额(元) |
对企业的资质、等级要求 |
对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要求 |
企业业绩和信誉 |
0001 |
澄北村集体厂房整治工程 |
440368.33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 |
建筑工程建造师二级(含)及以上资质 |
良好 |
企业允许申请标段数:1 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允许申请标段数:1
四.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条件
(一) 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同上表;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选派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资质要求:同上表,并取得安全B类证书;
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或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7、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
8、参与招投标的建筑企业在苏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定等级必须为B级及以上。
9、根据省、市清欠办被限制市场准入和通报批评的企业及人员名单的通知,在全省限制市场准入的单位和人员未经解禁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建筑施工企业不得与限制准入的劳务企业开展劳务合作。
10、类似业绩:企业提供近三年内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35万元及以上类似房屋整治改造(装修除外)工程业绩,质量为合格,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上的中标金额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验收时间为准(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验收证明等,资料提供不全的资格预审不合格,原件核查);
11、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二) 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投标单位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五.请投标单位法人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7-11下午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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