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华电襄阳发电有限公司工程项目湖北华电襄阳发电有限公司3号机组灰硫岛系统大修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湖北华电襄阳发电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湖北省襄阳市余家湖。
2.2项目规模:330MW燃煤发电机组。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计划2024.9.1-2024.10.31。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 |
CHDTDZ001/17-QT-06701 |
湖北华电襄阳发电有限公司3号机组灰硫岛系统 |
#3机组灰硫岛系统大修,以及大修项目有关的技术监督(金属监督、化学监督、电气监督、热工监督)的无条件配合、甲供主材需乙方施工的非标项目以及相关试验等工作的配合,具体见各项监督计划,包括相关的反事故措施的实施及配合,具体以需方实际要求为准,详见《2024年#3机组灰硫岛系统大修项目计划》 |
200元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湖北华电襄阳发电有限公司3号机组灰硫岛系统】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所有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在最近5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特别重大事故的,负有同等事故责任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在同类工程中发生上述事故且尚未取得政府相关部门事故调查责任认定的,视同在事故中负同等及以上责任。
2.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9.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至少2项300MW及以上燃煤机组灰硫系统检修或大修或维护或安装业绩。(除灰系统、脱硫系统可为单独的合同或安装业绩)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材料(若合同或技术协议复印件需至少包含:合同封面、服务内容及范围页、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等信息。一个合同算作一个业绩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10.财务要求:招标人不接受连续三年(2021年至2023年。如2023年审计报告尚未完成的需提供2020-2022年审计报告。)亏损的投标人投标;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招标人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07-04 14:00到2024-07-12 18:00。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2024-07-26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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