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秀山工业园区垃圾分类收集转运一体化及配套附属设施工程已由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403-500241-04-01-524857)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华秀实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华秀实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重庆市秀山县工业园区内。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本工程包含秀山县工业园区的垃圾分类收集工程、转运工程、厨余垃圾处理、大件垃圾处理;占地面积为10993平方米(合16.49亩),建设垃圾中转站一座,垃圾收运及处理总量390t/d。其中:厨余垃圾收运处理量156t/d;生活垃圾(含可回收垃圾、大件垃圾等其他垃圾)收运处理总量234t/d。分类垃圾收集点455个,分类垃圾收集站173个,其他垃圾中转站1座,厨余垃圾处理厂1座,大件垃圾处理厂1座。包含以上工程的土建、设备等内容。
2.3 本次招标项目投资估算金额:约20000.00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费估算金额:约17136.73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设计合同估算金额:150万元
2.4 招标范围:依据业主方所提供的基础资料(含:主要建设内容),按照现行法律法规、设计规范及招标人的要求,完成该项目所涉及的方案设计阶段(含:投资估算)、初步设计阶段(含:初步设计概算)以及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全部设计工作;按照相关行政审批部门(含:规划、建设、市政、消防等)及招标人对各设计阶段设计成果资料所提出的相关审核意见与要求,修改并完善各设计阶段的设计成果资料,直至最终满足送审合格的要求;为该项目的施工、竣工验收及质量保修阶段提供相应的设计服务工作(含:配合业主方进行施工招标并在施工图设计阶段提出施工控制的建议方案,完成建设过程中变更所涉及的全部设计工作以及协助业主方完成各项审批手续办理)。
2.5 设计服务期限:60日历天,其中:
方案设计15日历天;
初步设计20日历天;
施工图设计25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如有):/
2.7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③工程设计房屋建筑工程甲级和工程设计环境工程(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工程)专项甲级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从本公告发布至2024-07-01 17:00:00(北京时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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