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招标内容为江苏省烟草公司镇江市公司2024镇江市公司全市系统零售终端建设物资采购项目,招标人为江苏省烟草公司镇江市公司,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概况:为提升终端形象,镇江市公司2024年拟采购卷烟标价签、非烟标价签、打印机碳带、展架、卷烟背柜、桌牌、星级评定牌、终端氛围装饰(含吊旗、地贴、氛围贴等)等,具体项目情况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2.2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完成供货(本项目为分批采购,具体供货内容及数量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3交付时间:单批采购自接到招标人通知30日内完成交付。
2.3交货地点:江苏省烟草公司镇江市公司(招标人指定地点)
2.4最高投标限价(含税):16.25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二)合格的投标人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独立法人或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凡是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到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有贪污贿赂罪记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招标。(提供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
(3)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提供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
(4)投标人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
(5)投标人提供下列承诺书: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
4)没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
5)没有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
6)资格审查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7)承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均不进行分包;
8)未被列入中国烟草总公司、江苏省烟草公司(含下属行业内各子公司,包括商业公司、工业公司等)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以下简称“名单内禁入供应商”);
9)不属于“名单内禁入供应商”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没有担任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
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本次不允许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形式。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06月25日09时00分至2024年07月01日17时00分;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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