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进贤县涝区治理(抚东片区)工程三标段施工招标项目已由上级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进贤县天佑水利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受招标人的委托,就该项目施工标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架桥镇、民和镇、罗溪镇、温圳镇、张公镇。
2.2招标内容及招标规模:本次涝区治理项目主要对架桥镇、民和镇、罗溪镇、温圳镇、张公镇范围内排涝站、水闸、人行桥拆除重建,渠系整治等。
2.3控制价:32012644.87元。
2.4计划工期:约31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及内容:本次的施工标,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
2.6标段划分:一个施工标段。
2.7质量要求:合格及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有效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由于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拟投入的建造师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但是不能为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6个月以前办理的,否则按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认定。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施工招标采用资格后审,不设置业绩条件。投标人少于或等于30家的,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多于30家的,评标委员会仅对公开报价暂定得分、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分和在赣水利建设市场行为评分相加后,总得分前30家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施工招标的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7月10日止下载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11日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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