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木兰国家基本气象站灾后修复重建及防灾减灾能力提升项目已由黑龙江省气象局以“黑气函〔2024〕93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增发国债和地方财政匹配,项目出资比例为增发国债90%、地方财政匹配10%。招标人为木兰县气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木兰国家基本气象站灾后修复重建及防灾减灾能力提升项目
2.2建设地点:木兰县木兰镇关家屯北。
2.3建设规模: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灾后修复重建工程、扩建业务用房及防灾减灾能力提升工程建设等三个方面。
(一)灾后修复重建工程:业务用房灾后修复重建工程:外立面重新喷涂真石漆789.75平方米,外墙面铲除饰面砖重新贴保温喷涂真石漆120平方米,室内墙面顶棚重新粉刷无机涂料400平方米。建设庭院围栏护坡500平方米,修复建设围栏700延长米,重建大门门柱2个;清理硬化水泡风化的水泥路面11580平方米。
(二)扩建业务用房及其附属设施 在木兰国家基本气象站院内现有业务用房西侧扩建业务用房856.65平方米,共建设2层。新建消防设施 包括180立方米消防水池、消防电力设施、配电、消防泵房供排水、消防其他附属设施等,总建筑面积为168.39㎡。庭院路面硬化2025平方米;新铺设小路855平方米;新建设路灯20个。
(三)防灾减灾能力提升建设 主要包括木兰县防灾减灾指挥平台、木兰县气象预警信息发布平台配套软件的开发及硬件设施建设。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7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0月31日,共103日历天。
2.5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定标方法:票决定标法(详见招标文件)。
2.7 招标范围:完成上述工程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包括项目实施、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至后期维保等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8项目预算金额:5877859.40元;
2.9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本项目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其他主要施工管理工作,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提供企业为其缴纳的至投标截止日连续三个月(2024年3月至2024年5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3.3本项目拟派项目组织机构其他人员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的通知(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要求配备,并对中标人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进行施工现场系统管理。
3.4投标人(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获取招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其投标将被否定。
3.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查询时间为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内)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6投标人应做出企业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书面承诺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8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下载时间为2024年6月17日18时00分至2024年6月24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手机:13520858862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xuyu@dlzb.com
电话:400-111-8900
QQ:17847036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