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玄武区龙蟠路、洪武北路道路病害治理工程监理已由项目核准机关核准立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招标人为南京玄武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玄武区龙蟠路、洪武北路道路病害治理工程;
2.项目概况:本工程实施范围:(一)龙蟠路。北起龙蟠路隧道东出口,南至板仓街,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全长约2.6公里。(二)洪武北路。北起珠江路,南至中山东路,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全长约0.9公里。具体界址根据现场情况综合确定。本工程实施内容:对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路面病害进行治理,对人行道路面破损部分进行修补,对不满足要求的无障碍设施进行改造,对存在缺陷的检查井进行维修或更换。其中,病害程度严重、面积率较大的路段可在病害处治后整体铣刨摊铺一层沥青面层,其他路段原则上局部修补。具体方案待审批后确定。总投资约4485.83万元,工程建安费暂定约3705.33万元(具体以实际结算审核为准);
本次招标范围为玄武区龙蟠路、洪武北路道路病害治理工程的监理服务,具体包括施工前期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及缺陷责任期阶段全过程监理,包括但不限于对工程进行五控制(进度、质量、投资、安全、环境)、两管(合同管理、信息管理)、一协调(组织协调施工现场各方面关系),以及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各种工程变更、索赔、验收及配合竣工结算、决算审核均属于本监理范围(具体以招标人实际要求为准)。
3.监理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资料移交、决算审核完成之日;
4.投标报价方式: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按照国家发改委、建设部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规定和本招标文件的要求,按总价报价,招标建安费基准值暂按3705.33万元(最终以实际结算审核为准)。最高限价为:74.53万元。
5.标段划分: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装订于投标文件中)
(二)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甲级(含)以上或监理综合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装订于投标文件中)
(三)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师(含)以上并且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装订于投标文件中)
(四)投标人必须提供为拟投入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缴纳的社保证明,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3年12月-2024年5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已办理退休手续的项目总监只需提供劳动合同、退休证明。(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近三年无任何违法和重大违约行为,未出现过审计数据结果失真、对质量问题判断失误的现象或被有关部门通报,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提供全国企业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页面截图、“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页面截图。(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装订于投标文件中)
(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招标人不接受其参加投标(承诺书装订于投标文件中,正本中应为原件):
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期限未满的;
3.2021年1月1日以来存在出让或者出租资格、资质证书供他人投标的,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的行为的;
4.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包括但不限于已经为项目提供前期咨询服务的概预算、招标控制价编制及审核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七)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上名称一致,如果不一致,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提供信息
获取时间:从2024年06月13日到2024年06月18日17:30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递交开始时间:2024年07月04日下午14:00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7月04日下午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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