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编号:ZX203224p1739
1.2项目名称: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航空材料台式多场耦合缺陷检测系统采购项目
1.3预算金额:333万元
1.4最高限价:333万元
1.5采购需求:该标的需具备三维扫描成像功能,能够准确表征结构内部的微结构、缺陷、裂纹等形貌。该设备服务我校力学学科结构强度研究方向。主要提供对材料及结构内部三维形貌的扫描,可以快速识别结构中的空隙、夹杂等缺陷,也可以识别材料及结构微观尺度构型,以及断裂和疲劳实验件内部损伤情况。为细观力学及航空航天结构力学发展提供重要支撑。本次采购航空材料台式多场耦合缺陷检测系统主机1套,高性能工作站1台,软件套装1套。本项目接受进口产品投标。具体详见第四章 采购需求。
1.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8个月内到货并安装调试合格。
1.7行业划分:航空、航天科学技术研究;
1.8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
1.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的财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1提供缴纳税收的凭证;2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享受免缴、缓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2.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并提供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如投标人所投设备为进口产品的,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产品的授权书原件。
2.4第2.1(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5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7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进行资格审查的同时,依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网站等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并保存。
三、获取招标文件
3.1时间:2024年6月12日至2024年6月19日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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