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市政绿化环卫中心伊滨区规划区道路清扫保洁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信息时间:2024-06-07
项目概况 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市政绿化环卫中心伊滨区规划区道路清扫保洁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7月03日09时35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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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伊滨公开-2024-14 | |||||||||||||||
2、项目名称: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市政绿化环卫中心伊滨区规划区道路清扫保洁服务项目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预算金额:5,904,832.87元 | |||||||||||||||
最高限价:5904832.87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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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洛阳市伊滨区规划区道路清扫保洁项目,道路清扫以及小区周边人行道清扫保洁,两项合计,总面积1889707.08平方米,其中人工清扫面积459784.71平方米,机扫面积1429922.37 平方米。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2)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质量标准;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服务期:1年(经考核合格,可续签2年); (5)服务地点:洛阳市伊滨区境内; (6)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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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合同履行期限:至本项目合同履行完毕;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1)本项目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执行节约能源、支持创新、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监狱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2)根据豫财办33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洛阳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hngp.gov.cn/),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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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须在投标文件中附证明资料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2投标供应商须按照洛财购11号文件要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投标供应商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②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③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④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注: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投标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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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获取招标文件 | |||||||||||||||
1.时间:2024年06月11日 至 2024年06月17日,每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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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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