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招标****文件》设计资质条件为:环境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现将设计资质条件修改为: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二、原《招标文件》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为:须具备二级注册建筑师。现将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修改为:须具备注册执业资格(限一级)或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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