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许昌市临港循环经济产业园一期车间硬化及附属工程(EPC)
(二)项目编号:HNYM-C2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项目主要内容、数量:许昌市临港循环经济产业园一期车间硬化及附属工程包含2#生产车间地面硬化、职工服务中心1楼餐厅及附属设施基础装修、大门和门卫室、公共卫生间的建设及园区监控系统建设内容。
(五)总投资额:约350万元;
(六)预算金额:以招标人委托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审定结算金额100%为最高限价。(包含设计费,设计费不单独核算)
(七)招标范围:许昌市临港循环经济产业园一期车间硬化及附属工程施工及与本项目有关的设计、采购,与工程有关的检测、调试、工程整体及专项项目的验收;竣工结算文件的编制;竣工手续办理及归档;工程交付;质量保修等全部工程内容。
(八)交付(服务、完工)时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后45日历天。
(九)交付(服务、完工)地点:长葛市大周镇许昌市临港循环经济产业园内。
(十)进口产品:不允许。
(十一)分包:不允许。
(十二)是否允许联合体:允许。
二、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面向中、小、微型供应商采购。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3.1主体要求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负责施工的企业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负责设计的企业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
3.3人员要求
1、投标人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2、投标人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3.4 信誉要求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的供应商;“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3.5 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数量最多不得超过2名,施工方为牵头单位。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3)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6 本项目不得转包、挂靠及违法分包。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6月 6 日至2024年 6 月 13 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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