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绍兴市制水有限公司2024-2025年度限额以下项目设计服务(第二次)已由 绍兴市公用事业集团有限公司同意建设,项目业主为绍兴市制水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绍兴市制水有限公司 。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绍兴市越城区 。
2.2工程规模: / 。
2.3总投资: / 。
2.4招标估算价: 服务期内每家设计总费用不超过100万元 。
2.5建安造价: / 。
2.6服务目标:
☑设计: 质量合格,符合现行国家规范、规程和地方法规及项目技术要求等规定,各阶段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如有)。
□其他: 。
2.7服务范围及内容:
☑设计:绍兴市制水有限公司2024年至2025年招标人指定的单个项目设计服务费20万元(不含)以下的设计(含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服务。
□其他: 。
2.8设计服务期限:
二年,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或二年内总服务金额达到100万元。如遇政府相关部门出台新规定时,可随时终止。单个项目须在符合项目实际及招标人要求下提供相关成果资料。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须具备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且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专业(给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 □业绩要求: 。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3.2.1 项目负责人资格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拟派项目负责人应为投标企业在职职工(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以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4年1月至2024年3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为准(缴费单位和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若项目负责人为事业编制的,以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4年1月至2024年3月由人事代理中心出具的社保证明(需加盖人事代理中心证明专用章)。
3.2.2 项目负责人其他要求: / 。
3.3 其他要求:
3.3.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18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3.2其他: 省外企业经浙江省住建厅备案通过的证明材料或“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备案信息已通过的网页截图(省内企业不作要求)。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牵头人为 ;
(2)项目负责人由牵头人选派,其资格应满足本章第3.2条款的要求;
(3)其他: 。
4.招标方式
4.1公开招标(□资格预审 ☑资格后审)。
4.2£采用评定分离,R不采用评定分离。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6月5日8:30时至2024年6月12日17:00时(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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