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内蒙古呼和浩特抽水蓄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呼蓄电站设备防误系统功能扩展项目;
2、项目编号:YXB-2024-02;
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4、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5、采购范围:在呼蓄电站现行已有的设备防误系统功能基础上进行扩展,基于原系统进行扩展开发,详见技术规范书;
6、服务期限:合同生效至2024年12月;
7、供货及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9、报价方式:单价及总价报价;
10、最高限价:186.68万元。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要求
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相应项目的履约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采购项目的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供应商本企业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2、具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且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企业如有信息变更,需有工商局变更说明。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以上法人或供应商和供应商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规定,供应商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5、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显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6、供应商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7、供应商未被上级部门(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通报/披露取消投标资格且目前不处于处罚期内。按照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对投标人不良行业处理的通知》的规定,未列入最新发布的不良供应商名单。
8、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电力企业联合公布的“中电联关于公布涉电力领域重点关注对象名单”。
9、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专用资格要求:
10.1须提供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今)同类供货业绩(包括综自系统及防误传感器闭锁装置类产品)及软件开发业绩各一份(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配套发票扫描件及国家税务总局发票查询截图)。
以上所要求的条件必须同时满足,符合以上条件的供应商均可参加。
四、报名及询比采购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应答者,请于2024年5月28日至2024年6月3日下午17:00,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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