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采购项目名称:光泽县城区周边沿路花化彩化工程
1.2采购人:福建光泽红杉城市服务发展有限公司
1.3(请登录)
1.4釆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资金已到位
1.5采购项目概况:本项目招标控制价:941109元
1.6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1家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A)
2.1采购范围:主要建设内容为光泽县城区周边沿路花化彩化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
2.2计划工期: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具体以开工令为准。)
2.3建设地点:南平市光泽县
2.4质量要求:符合现行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现行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①供应商须具备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合格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有效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未提供的按无效响应处理。②供应商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
(2)财务要求:①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3)业绩要求:/
(4)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2、关于我省各级资质审批部门在审批权限内核发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一)各级资质审批部门审批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含委托下放资质许可事项),其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1日前和2024年12月31日前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企业无需申请换领资质证书,原资质证书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4年5月23日至2024年5月27日(双休日除外),每日09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8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采购文件。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6月3日15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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