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佳县食品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期)研发中心室内装修及室外附属工程已由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以佳行审发〔2024〕83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100.00%。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佳县国有资产运营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请登录)
2.2 工程规模:佳县食品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期)研发中心室内装修及室外附属工程,包括:路灯基础、挖沟槽土方、矩形电缆人孔井,块料楼地面、石材踢脚线、天棚吊顶和木窗帘盒等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和图纸为准);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4085310.74元,资金来源为市县级财政配套资金。
2.3 项目投资总额:4085310.74元;
2.4 计划工期:30 日历天 ;
2.5 标段划分:标段名称:佳县食品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期)研发中心室内装修及室外附属工程;标段编号:E6108283536rsnriwt76001;标段类型: 施工 ;
2.6 招标范围:标段名称:佳县食品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期)研发中心室内装修及室外附属工程:包括:路灯基础、挖沟槽土方、矩形电缆人孔井,块料楼地面、石材踢脚线、天棚吊顶和木窗帘盒等工程。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2.7 其他:监督部门名称:佳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标段名称:佳县食品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期)研发中心室内装修及室外附属工程: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的注册建造师,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持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施工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和未被限制投标资格的人员,提供项目负责人已缴存的近期 (连续不少于6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情况证明。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应超过两家,联合体牵头方应为符合上述条件的施工方,由联合体牵头人网上申请,联合体各方应具备上述相应的资格条件。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一经联合不得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或与其他单位再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投标,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双方办理本项目招投标活动过程中的一切事务。总承包项目经理应是联合体牵头人的人员。联合体各方均应为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独立法人。非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应提供签字盖章齐全的非联合体声明。
3.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1-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附注)。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需提供已出年份的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投标文件递交不足一年的,投标人须提供开户行银行资信证明及相应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3.4信用要求:(请登录)
4.公告发布时间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为公告发布开始时间为2024年05月24日 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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