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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山子石化公司塔里木120万吨/年二期乙烯项目全厂性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Ⅰ-桩基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24-05-15    项目收藏    下载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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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概要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独山子石化公司塔里木120万吨/年二期乙烯项目全厂性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Ⅰ-桩基工程(项目名称)己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石油股份工程物装〔2024〕61号批准建设(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石化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新疆寰球工程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新疆 省(自治区、直辖市)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上库综合产业园区石油石化产业园 县(区)。

2.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2.3计划工期

☑2024年6月10日至2024年8月30日

□2024年月日开工,工期日历日

2.4标段划分及各标段具体内容

独山子石化公司塔里木120万吨/年二期乙烯项目全厂性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Ⅰ-桩基工程共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如下:

标段号

具体内容

备注

 

本工程包括生产中心、消防站、1#消防泵站、2#消防泵站、雨水提升及事故池、检维修中心、常压罐区所有桩基工程。

2.5招标范围

1) 依据本项目设计文件确定的工作内容及相关要求,负责独山子石化公司塔里木120万吨/年二期乙烯项目全厂性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Ⅰ-桩基工程的施工总承包。

2)依据本项目设计文件确定的工作内容及相关要求,负责总承包范围内涉及的由承包人负责的依据本项目已批复的基础设计文件确定的工作内容及相关要求,负责总承包范围内涉及的由承包人负责的定位放线,场地平整;预制桩制作或成品采购、运输、保管;预制桩施工、打桩、截桩、接桩、送桩、刷防护材料(如有)、桩孔回填;降尘、现场清理,余土及垃圾收集、运输并堆放至业主/发包方或当地环保部门指定的地点;配合桩检测(包括但不限于桩静载检测必要的土方挖运);完成该项工作所需的一切措施。

3)负责承包范围内的三通(包括通水、通电、通路)工作,所有与外部系统的碰头、甩头(包括因能量不能隔离而采取的特殊作业方式)等。

4)负责承包范围内的承包专项总结、竣工资料的编制及归档,执行石油化工工程数字化交付相关标准规范要求,配合固定资产转资资料编制移交、维护培训、竣工验收、创优等,并提供技术服务支持、技术指导与培训、设备采购技术服务等工作,直至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缺陷修补和质量保修期内的消缺以及在质量保修结束等全过程的承包工作。

5)配合完成各类专项验收工作,在满足安全、质量、进度、投资控制等目标的同时,且符合行业验收规范及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相关验收要求。

6)不在本次施工范围内的专业工程范围和工作内容:

①全厂总图主项中的一次场平清表和土方。

②界区范围内地基强夯施工及检测。

③本工程土建工程涉及的各类检测和检验;设备、管道、钢结构现场焊接的无损检测及业主方对进场材料抽检所进行的金属理化性能检测由业主另行委托的第三方检测单位负责。但承包方应为第三方检测单位现场开展检测提供必要的工作便利(包括但不限于试验坑开挖、桩头处理、现场检测通道、搭设安全防护脚手架及恢复拆除、提供检测照明、电源、配合检测打磨等)。

④界区范围内的绿化工程(含绿化设计、绿化管网铺设、绿化覆膜换土和绿植及施工)。

⑤建筑工程一切险、安装工程一切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由业主方统一投保。

⑥其他:招标文件或合同明确约定不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的其他专业工程或工作内容。

7)本项目所有工程(含临时工程)的施工,均由承包方负责,其中包括装置区的硬维护的搭设、维护及拆除,现场办公区的建设(需为总包项目部提供3间办公室,其中业主、监理各一间,每间办公室面积不小于20㎡,办公室内办公座椅齐全,配备冷、暖风空调及电热器)、运行管理与拆除。临时水、电等由业主提供引接点位置,由承包方引接到项目施工区域所需的设备、材料及施工、检验、试验等工作,并负责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的维护及合同执行完毕后的拆除、恢复。不能提供临时水、电接入点的部分需自备移动发电站和水车。

8)负责乙购物资的采购工作,乙购物资具体执行《塔里木120万吨/年二期乙烯项目及配套绿色低碳示范工程项目乙购物资管理实施细则》。负责本项目所有乙供材料及施工余料的装卸、存储、保管及乙供材料入库检验等工作。

9)承包方承担的施工界面:

本项目所有工程(含临时工程)的施工,其中包括装置区的硬维护的搭设(建设期间各装置要加砌筑墙体和彩板的围挡)、维护及拆除,现场办公、生产及生活区的建设、运行管理与拆除。水、电等从业主方提供引接点位置引接到项目施工区域所需的设备、材料及施工、检验、试验等工作,并负责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的维护及合同执行完毕后的拆除、恢复。

本项目所有工程(含临时工程)界区施工(包括但不限于管廊接口、地下沟道管线接口)有设计界面按设计界面施工。

施工工作范围:桩基工程的施工,“三查四定”问题整改,预试车、保运等。

10)统一要求:

配合完成各类专项验收工作,在满足安全、质量、进度、投资控制等目标的同时,且符合行业验收规范及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相关验收要求。

负责本项目范围内标准、规范要求的所有试验和检验费用;负责本项目范围内配合发包方和业主第三方检测费用。

对于业主要求承包方进行的附加检验,如果这些附加检验的结果表明生产设备、材料或其他工作不符合合同要求,承包方应承担附加检验的费用;如果符合合同要求,共同向业主索赔。

包括现场七牌两图、大门、及标准化建设的设施和图标(包括管理看板及风险提示看板等),符合寰球工程公司现场标准化图集要求。

承包方负责本工程的工程资料归档移交工作,工程中间交接完成后8个月内按业主方的归档要求完成该项目的工程资料归档移交工作;负责组织编写项目工程总结,协作业主办理竣工验收工作。承担施工范围内质量保修期内的质量保修责任。

配合业主开工试车保运工作,负责本装置投料试车开始至投料试车合格后168小时的现场保运工作。

承包方配合本工程的固定资产转资资料编制和移交工作。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炼油化工工程建设项目转资指南(试行)》的规定,承包方应在建设过程中即时编制《单项工程转资明细表》《交付低值易耗品明细表》《交付使用无形资产明细表》《非安装设备交付使用固定资产明细表》《交付长期待摊资产明细表》。当该项目完成工程中交后,一个月内办理完毕预转资资料,交工程项目管理部审核后转发包方方财务部门。在办理工程结算时,同时完成固定资产转资(正式)资料编制和移交工作。

分包管理要求

① 本工程如需劳务分包,须经发包方书面同意,承包方不得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承包方应在签署分包合同后7日内向发包方备案。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② 承包方自行处理与分包单位之间劳动合同、工伤保险及其他法律纠纷。若因承包方未及时履行或因其他原因导致发包方对上述内容承担责任的,发包方有权向承包方追偿该笔费用,同时承包方应向发包方支付双倍赔偿。

③ 承包方因本合同履行与任何第三方(含分包商)发生的纠纷或争议,由承包方自行负责处理。

④ 如果发包方因此遭受第三方索赔或起诉,承包方承诺负责处理上述索赔或起诉,自行承担解决上述第三方索赔或起诉的所有费用,并负责消除第三方索赔或起诉对发包方的不利影响,赔偿发包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和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费、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鉴定费和其他费用)。

⑤ 承包方因转包、分包其在本合同项下工作内容,致使发包方被实际施工人等第三方起诉或者仲裁的,承包方应负责处理该等诉讼或仲裁,并使发包方免责,由此给发包方带来的全部损失由承包方承担。

⑥ 本项目施工分包必须满足中国石油集团公司承包方管理相关规定要求。

⑦ 消防工程分包单位必须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防监督部门准入单位。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应为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或其分支机构)。

3.2资质要求

3.2.1

●具备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3.2.2具有许可范围为建筑施工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3其他国家强制性资质

3.3财务要求

○年平均净资产大于等于万元。

○年平均净利润大于等于万元。

●2021、2022、2023年财务状况良好,满足履行本项目的需要。

○其他要求

成立日期晚于年1月1日的以成立年起计算。

3.4业绩要求

☑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1项国内石油化工类似工程专业承包业绩。

□/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项 施工专业承包业绩。

●其他要求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5.3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

3.5.4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或虽然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但移除黑名单日期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的。

3.5.5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其他要求

3.6项目经理要求

3.6.1具有 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

3.6.2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6.3

R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1项类似施工总承包的项目经理业绩。

□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1项施工专业承包的项目经理业绩。

3.7机械设备要求

满足项目建设需要。

3.8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3.8.1项目经理、施工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提供180天社保证明)。

3.8.2配备符合项目安全管理需要数量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8.3

●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序列/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质量管理负责人具有工程序列/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安全管理负责人具有工程序列/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9投标人建立QHSE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

3.10联合体要求

☑不接受

□接受联合体成员数量小于等于,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本项目的相应资格。

3.11其他要求

项目经理、施工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在项目实施期间不得有在建项目。

●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

●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重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重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

●2019 年1 月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涉及影响合同执行的重大诉讼案件。

○本次招标允许投标人最多个标段排名第一

○本次招标允许投标人最多中标个标段

○其他要求

4.请于 2024年5月15日 23时至2024年5月20日18时(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韩晓
手机:1369366145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电话:010-57189541
邮箱:hanxiao@dlzb.com
QQ:1761006708

 

日期:2024-05-15 【编辑: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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