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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项目概况:
(1)项目规模:本项目计划采购金额为:70.00万元(不含税),采购价为暂估价,实际结算价按实际订单为准。
注:本次框架采购标的为比选人预计在需求期内可能发生的项目,并不作为比选人向参选人作出的具体项目的承诺。如参选人不同意此条款,则参选人应书面告知比选人,并退出本项目的参选。
(2)协议有效期:
双方同意由卖方和/或供应商作为买方和/或采购方的设备及服务供应商的期限(“有效期”)为本协议生效之日满2年。如在有效期内出现以下任一情形的,有效期在以下任一日期到达时提前终止:
①买方与卖方就下一批[同类水泥制品]及相关服务再次签订框架协议之日;
②买方就再次采购[同类水泥制品]及相关服务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之日;
③因卖方违约,买方向卖方发出停止供货通知书之日;
④供货份额使用完毕之日;
⑤本协议终止或解除之日。
有效期内如未发生以上任一情形,则有效期于届满后自动延续至以下任一日期到达时终止:
①买方与卖方就下一批[同类水泥制品]及相关服务再次签订框架协议之日;
②买方就再次采购[同类水泥制品]及相关服务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之日;
③因卖方违约,买方向卖方发出停止供货通知书之日;
④供货份额使用完毕之日;
⑤本协议终止或解除之日。
(3)质量要求:水泥电杆必须符合国际GB4623-2014规定的标准及本项目技术规范书要求。
(4)配送要求:单次采购数量满足10根及以上时,由中选人免费运输至比选人指定交货地点,正常订单配送时限为48小时;应急抢修抢险订单配送时限为24小时;时限以中选人接到配送订单起计,买方或比选人一次性订货量低于10根时,补贴运费=(10-本次订货量)*44.00元。
(5)其他要求:卖方或供应商应当保证货物运输过程及搬运过程中的保护,如果货物因为在卖方或供应商的运输或搬运过程中产生损坏,卖方或供应商应当对损坏货物从新更换并及时送货到买方或采购方指定交货地点,产生的费用由卖方或供应商自行承担,如果给采购方或买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卖方或供应商应照价赔偿。
(6)保修期:24个月。
1.2 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
(1)分包及份额划分:本项目划分2个分包,每个分包中选数量为1个。参选人可以参选的最多分包数为2个,参选人可以中选的最多分包数为1个。
分包号 |
分包名称 |
中选金额(不含税) |
1 |
分包1 |
40.00万元 |
2 |
分包2 |
30.00万元 |
(2)采购内容:
1)分包1:
序号 |
规格、型号 |
基准单价(不含税)(元/根、元/块) |
1 |
非预应力水泥电杆-Φ130mm-7米 |
321.60 |
2 |
非预应力水泥电杆-Φ150mm-7米 |
340.80 |
3 |
非预应力水泥电杆-Φ150mm-8米 |
360.00 |
4 |
非预应力水泥电杆-Φ150mm-9米 |
446.40 |
5 |
非预应力水泥电杆-Φ150mm-10米 |
480.00 |
6 |
普杆-Φ150mm-7米 |
750.00 |
7 |
普杆-Φ150mm-8米 |
850.00 |
8 |
普杆-Φ150mm-9米 |
1000.00 |
9 |
水泥拉盘-30×50cm |
48.00 |
2)分包2:
序号 |
规格、型号 |
基准单价(不含税)(元/根) |
1 |
锥形电杆-Φ190mm-9米 |
1384.20 |
2 |
锥形电杆-Φ230mm-9米 |
3312.00 |
3 |
锥形电杆-Φ150mm-10米 |
1191.60 |
4 |
锥形电杆-Φ190mm-10米 |
1411.20 |
5 |
锥形电杆-Φ190mm-12米 |
2323.80 |
(3)产品名称:杆路、杆路配件
1.3 ★本项目设置基准参选单价(不含税),详见“1.2采购内容及分包划分情况”。参选人在基准参选单价的基础上报一个综合折扣,综合折扣系数不得高于100%,否则其参选将被否决。
2. 参选人资格要求
2.1 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1)参选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提供有效的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并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主体资格证件扫描件。
(2)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分包(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分包(标包)的同一项目参选。
(3)不允许联合体参加比选。
(4)参选人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5)参选人需为产品制造商,提供制造商声明函,格式自拟。
(6)参选人需承诺不对项目进行分包,不使用其他厂家的产品。如发现使用其他厂家产品,买方有权终止合同。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7)业绩要求:
分包1:参选人须提供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发布公告之日的同类项目(水泥电杆制品销售类)业绩证明材料,业绩累计合同金额不低于15万元。
注:业绩证明材料包括:
1、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合同关键页包括体现合同标的、合同金额(如有)、合同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否则不予认可;合同中能体现合同金额的,以合同金额与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不能体现合同金额,以合同对应订单的累计金额与订单时间为准。
2、该合同对应的其中一张发票扫描件,发票主体名称须与合同双方或其下属分公司名称一致,发票开具时间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前。
如需检查以上相关资料原件,则须在要求时间内提供。
分包2:参选人须提供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发布公告之日的同类项目(水泥电杆制品销售类)业绩证明材料,业绩累计合同金额不低于10万元。
注:业绩证明材料包括:
1、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合同关键页包括体现合同标的、合同金额(如有)、合同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否则不予认可;合同中能体现合同金额的,以合同金额与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不能体现合同金额,以合同对应订单的累计金额与订单时间为准。
2、该合同对应的其中一张发票扫描件,发票主体名称须与合同双方或其下属分公司名称一致,发票开具时间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前。
如需检查以上相关资料原件,则须在要求时间内提供。
2.2 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5月22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5月22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5月22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 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 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 参选产品资格要求:/。
2.4参选产品制造商资格要求[参选人为代理商的]:/。
2.5参选人须提供绿色低碳采购承诺书,承诺的内容包括所提供的产品符合绿色包装的要求,不使用含有有毒、有害物质作为包装物材料,使用可循环使用、可降解或者可以无害化处理的包装物,避免过度包装;在满足需求的前提下,尽量减少包装物的材料消耗;且不使用来自松材线虫病疫区的松木及包装材料,并在供应含有木质包装材料的货物时提供《植物检疫证书》。
2.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获取
4.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5月15日17时00分至2024年5月1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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