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东高河党员群众综合服务中心项目施工已由邯郸市复兴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复发改审【2023】7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邯郸市复兴区二六七二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邯郸市复兴区二六七二街道办事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建筑规模:项目规划用地2447.77平方米,宽55.48米,长44.12米,建筑面积为1772.8平方米。东高河村党员群众综合服务中心一层包括:便民服务大厅、医疗康养中心、矛盾调解室、乡村振兴展厅、组织生活馆、农产品展示销售中心、妇女儿童之家、夕阳红康乐中心、沃野会客厅、警务室等。二层包括:群众文体活动中心、退役军人之家、多元共治办公室、新时代讲习所、心理咨询室、公共阅览室、档案室、集体经济合作社、志愿者之家等。辅助工程:包括室外配套道路、大门、围墙、管网及变配电等。2.1.2建设地址:邯郸市复兴区东高河村。2.1.3计划工期:30日历天。2.1.4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东高河党员群众综合服务中心项目施工,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列为建筑市场主体严重失信(“黑名单”)单位的,将否决其投标(如移出请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1.3其他要求:本次采用评定分离的招标方式,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5-15 08:30至2024-05-20 17:30(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6-11 09: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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