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3年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已由饶阳县行政审批局以饶阳县行政审批局关于2023年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饶行审审批(2023)173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饶阳县教育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为改善饶阳县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办学条件,本项目计划购置中小学教学仪器、音体美器材17595件,购置学生计算机474台,购置教师备课用计算机185台,添置中小学图书49322册,装备精品录播室9个,装备常态录播室28个,装备“中小学机器人室”25个。
(2)交货地点:饶阳县东里满中心学校、饶阳县五公镇中心学校、饶阳县王同岳镇中心学校、饶阳县饶阳镇中心学校、饶阳县留楚镇中心学校、饶阳县合方中心学校、饶阳县大尹村镇中心学校、饶阳县大官亭中心学校、饶阳县实验小学、饶阳县第二实验小学、饶阳县白池小学、饶阳县南关小学、饶阳县第二中学、饶阳县大官亭中学、饶阳县五公镇初级中学、饶阳县弘毅学校共16所中小学校院内。
(3)交货期:签定合同后15天内供货完毕。
(4)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清单所含范围全部内容。
2.3资金来源:100%专项资金。
2.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为七个标段
一标段:教学仪器
二标段:图书
三标段:教师用计算机
四标段:学生用计算机
五标段:常态录播室设备
六标段:精品录播室设备
七标段:机器人室设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其中二标段要求具有有效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3.2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以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3.3同一标段中,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注:一个制造商仅指标段中重要产品的制造商,重要产品之外的设备不受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限制,也无需出具授权书),如为代理商投标,须提供重要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包含代理商名称、项目名称、设备名称及型号、授权有效期等关键信息)。其中二标段不作要求。
3.4本项目一、五、六、七标段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二、三、四标段面向所有企业采购。
3.5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
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投标将被否决,按无效投标处理。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项目分为七个标段,投标人可对多个标段投标。评标顺序由一到七,(已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可以参与后续标段的评审,但不再推荐为后续标段的中标候选人)。若某一个标段在确定中标人后,因其他原因导致中标人放弃中标或该标段重新招标,将不影响其他标段的中标人的确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5月14日00:00至2024年05月19日00:00期间(北京时间,下同)报名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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