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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华港电力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服务类竞争性谈判项目(省管产业2024年5月1次服务类竞争性谈判批次)招标公告
日期:2024-05-13    项目收藏    下载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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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概要
 
1.采购条件

项目建设单位为晋城市华港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单位”),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资金来源已落实,采购人为晋城市华港电力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本项目积极响应《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倡导潜在应答人用先进标准引领服务质量提升,有效治理质量突出问题,推动形成优质优价的采购机制。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分标编号及分标名称见下表,采购范围详见采购公告附件一“项目需求一览表”。

项目单位

实施单位

分标编号

分标名称

包号

包名称

晋城市华港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晋城市华港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05245W1-JCHG-FW021A

5月1次服务类竞争性谈判

包1

华港公司物管区全面保洁服务

包2

华港公司特种作业电工培训服务

晋城市巨能电网工程有限公司

包3

24年法律事务

包4

24年财务咨询

3.应答人资格要求

3.1应答人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本次采购要求应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承担所应答项目的资格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采购项目的能力。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采购文件要求的国家强制认证证书。

(4)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5)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的规定,应答人存在导致其被暂停成交资格或取消成交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应答人在首次应答截止之日至成交结果发布之前,任一日在不良行为处理期内的,均适用不良行为处理结果。或应答人存在触发《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重大问题“熔断机制”情形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铁路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应答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应答人不得存在违法失信行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7)应答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应答人需同时在商务文件中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生成的本单位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PDF版),报告中应包含“营业执照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行政处罚信息”、“清算信息”的查询结果,报告生成之日为应答截止日前30天内。未提供公示报告查询结果的,做否决投标处理。(其他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登记的合伙组织、事业单位法人不适用。)联合体应答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

信用中国的查询结果,包括“行政处罚”、“失信惩戒信息”的查询结果,(查询截止日期应在应答截止日前30天内,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电子版(下载信用报告))。未提供公示报告查询结果的,做否决投标处理。(其他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登记的合伙组织、事业单位法人不适用。)联合体应答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

应答人未提供或提供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不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与内容的,评审委员会将会对应答人进行不利评价。应答人提供虚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的,按照虚假应答进行否决,并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进行相应处理。

(8)参与应答竞争的分支机构应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分支机构营业执照、以分支机构名义取得的相应资质证书和履约业绩证明材料。

(9)其他

3.2应答人须满足如下专用资格要求:

详见采购公告附件一:项目需求一览表

3.3除专用资格要求中明确接受联合体应答的项目外,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3.4如接受联合体应答的,应答人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3.1款和3.2款的规定。

(2)联合体各方应按照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3)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负责获取本项目的采购文件及应答工作。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中应答。

3.5除专用资格要求中明确接受代理商应答的项目外,不接受代理商应答。

3.6本次采购不接受应答人委托中介机构或者中间人编制应答文件或代行办理应答事宜。

3.7各应答人均可就本次采购的部分或全部标包应答。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应答者,请于2024年5月13日-2024年5月16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获取采购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孟娜
手机:1368327238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电话:010-57734189
邮箱:memgna@dlzb.com
QQ:1921257865

 

日期:2024-05-13 【编辑: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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