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港市人民检察院屋面防水及车棚维修工程竞争性磋商
项目概况
东港市人民检察院屋面防水及车棚维修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5月17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HDJC202405001
项目名称:东港市人民检察院屋面防水及车棚维修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2.726369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2.726369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东港市人民检察院屋面防水及车棚维修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十五日内完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的企业。4.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①投标单位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没有被列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名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名单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②供应商只有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并且与招标人没有隶属关系才可以参与本项目的投标;③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与投标;供应商之间不应存在授权关系。如有此类情况,则只接受最先报名的供应商;④因腐败和欺诈行为而被有关部门禁止投标的不能参加本次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06日 至 2024年05月11日,每天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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