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沙河市万亩林下产业发展项目勘察、设计已由沙河市行政审批局以沙审批投资备字【2023】10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沙河市景润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沙河市景润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沙河市国有老爷山生态林场,综合利用老爷山生态林场总面积220005亩,发展林下种植15000亩,种植有连翘、柴胡、黄精、知母、白术;种植有大球盖菇,连翘产量1.875万公斤/年,柴胡9万公斤/年,黄精36万公斤/年,知母36万公斤/年,白术48万公斤/年,大球盖菇120万公斤/年,林下杂草清理,晾晒草药等;
2.2招标范围:勘察、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承担后续各施工标段招标过程中的配合服务、参加竣工验收,满足设计需要的勘察测量工作以及施工期间相关的施工现场设计全过程服务工作,按招标人要求出具成果资料。2.3项目实施地点:河北省邢台市沙河市(招标人指定地点);2.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2.5标段划分:1个标段;2.6服务周期:勘察服务周期:合同签订之日后20天内完成招标人要求的全部勘察工作;设计服务周期:合同签订之日后4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后续阶段经双方协商后,满足业主对项目进度要求,并根据施工进度提供后期服务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勘察、设计的能力;2、勘察资质要求: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3、设计资质要求: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农林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1.2信誉要求:1、违法失信记录信息查询结果(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以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为(投标联合体的牵头人)拟派往的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可与(投标联合体的牵头人)拟派负责人为同一人;2、拟派勘察负责人: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须为勘察单位人员,须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3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3、拟派设计负责人:具备注册执业资格(相关专业)或高级技术职称(相关专业),(须为设计单位人员,须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3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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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了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5-07 00:00至2024-05-11 23:59(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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