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龙津村消防工程(龙津集团有限公司永光工业区2号综合楼消防工程、龙津村朝阳工业区2号商铺消防工程、龙津村红光工业区47号商铺消防工程)已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龙津集团有限公司、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龙津村朝阳经济合作社、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龙津村红光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龙津村。
2.2 项目建设规模:为符合现时消防要求,消除消防隐患,现对龙津村部分物业进行消防改造,本项目内容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位于龙津村朝阳工业区2号商铺消防工程进行消防升级改造。建筑面积5071.90平方米左右,地上2层,地下0层筑消防高度10.65m。消防施工按消防审查图纸进行施工。消防栓系统:;喷淋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暖通系统;应急照明系统;室外消防给水系统;第二部分位于龙津村红光工业区47号商铺消防工程进行消防升级改造。建筑面积5010.71平方米左右,地上3层,地下0层,筑消防高度12.2m,消防施工按消防审查图纸进行施工。消防栓系统;喷淋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暖通系统;应急照明系统;室外消防给水系统;第三部分位于龙津集团有限公司永光工业区2号综合楼消防工程进行消防升级改造。建筑物为地上 4 层,地下 1 层,建筑消防高度 20.5m,总建筑面积 13454.5㎡,地下面积建筑面积 2440 ㎡。消防施工按消防审查图纸进行施工。消防栓系统:;喷淋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暖通系统;应急照明系统;室外消防给水系统。具体以工程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资料为准。
2.3 计划工期:45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24年5月,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发出的开工令为准。必须按计划竣工且工期不因节假日、雨季等因素顺延。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2.4 工程总预算金额:4,682,258.27元,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4,682,258.27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包括龙津村消防工程(龙津集团有限公司永光工业区2号综合楼消防工程、龙津村朝阳工业区2号商铺消防工程、龙津村红光工业区47号商铺消防工程)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过程施工。具体工程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相关资料为准。
本项目分三个工程内容,分别是龙津集团有限公司永光工业区2号综合楼消防工程、龙津村朝阳工业区2号商铺消防工程以及龙津村红光工业区47号商铺消防工程。本项目作为一个整体对外进行公开招标,选取一个中标人承接本项目,但合同各自签订、履行及承担,即龙津集团有限公司永光工业区2号综合楼消防工程由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龙津集团有限公司与中标人签订合同,龙津村朝阳工业区2号商铺消防工程由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龙津村朝阳经济合作社与中标人签订合同,龙津村红光工业区47号商铺消防工程由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龙津村红光经济合作社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2.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固定总价包干。
2.7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
格标准。
2.8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含二级)资质。
4.2.2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5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
4.5.1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状态显示为D级或以上(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5.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3年10月至2024年3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7 专职安全人员1名,均须具有《综合类(C3)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8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8.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8.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4年4月19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请登录)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85,0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4 年4月30日09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 2024 年4月30日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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