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潢川县2024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单位为潢川县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局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潢川县2024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项目
2.2 招标编号: ZZGJ-2024-008
2.3 建设地点:潢川县境内
2.4 建设内容:潢川县2024年项目区位于仁和镇瓦房村、白店乡肖围子村、高庄村、白店村和龚营5个行政村。主要建设内容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 800h㎡、种植经济林11.5h㎡、修建水平梯田21.50h㎡、封育治理767h㎡、修建截排水沟1.14km,修建沉沙池2座,修筑生产道路2.00km,整修大塘2座。
2.5 项目金额:1820179.61元
2.6资金来源:中央资金
2.7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8 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
2.9 质量要求:合格
2.10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11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投标人项目经理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相关专业中级(含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应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4、拟任本工程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得有在建工程,并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5、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1、2022、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的,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6、投标人应提供近3年是否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情况说明。如提供虚假情况说明的,招标人将取消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如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情况的,按不良行为处理。
7、对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失信被执行人的、“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依法限制其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栏”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依法限制或禁止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投标人及其主要执(从)业人员须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进行信息公开(以网上公示为准,提供网页截图),委托代理人须为“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公开的人员,(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日之后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查询截图须显示查询时间)。
8、市场主体被列入“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信用河南-失信惩戒对象名单”的,依法限制其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黑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日之后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查询截图须显示查询时间)。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10、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评标委员会否决。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4年 4月16日至2024 年 4月 22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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