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CFZCHS-C-G-240024
项目名称:赤峰清真北大寺消防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53,020.51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清真北大寺消防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953,020.51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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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消防工程和安防工程 | 清真北大寺消防工程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953,020.51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质保期结束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清真北大寺消防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清真北大寺消防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1、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且在有效期内。 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要求:(1)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2)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期内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项目负责人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技术负责人提供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5)施工员、质量员须提供岗位资格证书;(6)安全员须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7)供应商为其缴纳的2023年1月至磋商响应截止日前任意1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不需缴纳社保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15日至2024年04月22日,每天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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