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招标内容: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采购内容为直流叠光并联控制设备,具体为1000个8路汇流箱(含直流电表)、1000个16路汇流箱(含直流电表)、20000个适配器(含适配器支架)。预估含税金额1014.74万元。
本次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为:协议签订之日起两年或订单累计金额达到协议约定上限之日。
1.2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按预估采购金额划分2个份额,每个中标人对应的中标份额及分配原则如下:
序号 |
排名 |
中标份额(%) |
预估含税金额(万元) |
供货区域 |
1 |
第一名 |
60 |
608.84 |
全省 |
2 |
第二名 |
40 |
405.9 |
|
合计 |
100 |
1014.74 |
/ |
1.3供货期:自订单发出之日起10个日历天内交货至招标人指定地点(有承诺缩短的以承诺为准)。
1.4免费质保期:验收合格之日起6年(有承诺延长的以承诺为准)。
1.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1.6交货地点:安徽省内招标人指定地点。
1.7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按不含税基准单价报统一折扣(on),最高限价为统一折扣(on)100%,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否决其投标。基准价如下:
序号 |
产品名称 |
预估数量(台) |
不含税基准单价(元/台) |
1 |
8路汇流箱(含直流电表) |
1000 |
1660 |
2 |
16路汇流箱(含直流电表) |
1000 |
2820 |
3 |
适配器(含适配器支架) |
20000 |
225 |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供有效的营业证明材料扫描件(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
2.1.2投标人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相应证明或承诺。
2.1.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4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5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6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已签订的同类产品(适配器或汇流箱)销售业绩。须提供合同或框架协议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名称页/合同标的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章页)作为证明材料,如提供的是框架协议,须同时提供订单(需要体现采购方盖章及与所提供框架协议的关联性)作为证明材料,如采购方采用线上电子平台方式下达订单,则须提供线上订单截图作为证明材料。单项合同时间和金额以合同为准,框架协议时间和金额以订单为准。原件备查。
2.1.7投标人拟投产品直流叠光并联控制设备(适配器、8路直流汇流箱、16路直流汇流箱)具有CMA/CNAS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质量检测合格报告。
2.1.8投标人拟投产品计量直流电表产品具备省级市场监督局CPA计量认证(须提供省级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
注:计量器具型式批准(CPA)证书上产品型号应与投标产品相对应或者应涵盖本次招标产品,证书申请单位应与投标人或拟投产品生产厂家一致。
2.1.9本项目只接受制造商或其指定唯一代理商的投标;如投标人为代理商,需提交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函(注:适配器、8路直流汇流箱、16路直流汇流箱均须提供唯一授权函)。
2.1.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违法分包。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01月0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01月0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01月0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或安徽省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列入中国铁塔全国或安徽省同类产品供应商黑名单且执行期未满的;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4月11日9时00分至2024年04月1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05月07日10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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