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扬州中燃沙头天然气储配站至恒润重工集团高压燃气管道设计服务入围项目采购项目
二、 工程概况及预算金额
1、扬州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沙头天然气储配站至恒润重工集团高压燃气管道工程,自扬州中燃沙头天然气储配站起,终点至李典镇恒润重工集团,管线设计长度约11公里,总投资金额约3793.56万元。本项目设计服务入围招标内容包括扬州中燃沙头天然气储配站至恒润重工集团高压燃气管线(高压B级别)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恒润重工集团调压站的施工图设计等。
2、项目控制价:本项目招标控制含税价为360000元,中标人在结算时须提供税率为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本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该管线及场站的项目前期工作、工程图纸勘察与设计等服务,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工程设计服务及因此需要进行的现场踏勘、资料收集、税费等费用。
3、建设依据:符合国家、地区政府的相关法律法规,符合设计图纸、变更洽谈及国家现行技术规范和质量评定标准。
4、工程服务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及国家规定的相关质量要求,同时符合设计图纸工艺要求和业主的质量要求。
5、本次招标拟入围设计单位数量:壹 家。
6、服务期限:30个日历天。项目设计方案须通过专家评审(专家评审费用由中标人支付)。
7、评标方式: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
三、 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凡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包括但不限于):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含城镇燃气工程专业)设计甲级,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压力管道)设计GB1、GC2级别及以上专项资质;
4.投标人须具有类似高压燃气管道工程设计业绩,类似工程设计业绩指具有已完成的高压B及以上燃气建设项目工程设计业绩(管道设计压力2.5MPa及以上、口径DN250及以上、长度10km及以上),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合同原件备查;
5.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执业资格证书或高级工程师职称。(投标人须随投标文件同时提供项目负责人的履历表和近3个月内的有效社保证明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6.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ISO14000系列环境体系认证及GB/T28001(或OHSAS18000)系列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7.投标人在专业技术、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同类燃气建设项目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8.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提供信息
招标公告于2024年4月9日至2024年4月15日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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