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一、招标条件 | |||||||
霍尔果斯兵地融合示范区电力设施建设项目已经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霍尔果斯市备案。招标人为霍尔果斯联合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地方自筹,其他。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霍尔果斯兵地融合示范区电力设施建设项目EPC总承包(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霍尔果斯市 2.工程规模:建设电线电缆廊道约2千米,配套建设耐张塔、耐张杆等附属。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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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
1.资质等级及范围: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含牵头单位) 。 ①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 目中投标; ②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总承包单位; ③联合体成员若为疆 外企业,企业及人员信息需已在新疆建设云上报送并通过;④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合同项下的项目款支付。 4.其它要求:1、资质等级:设计企业须具备[电力行业(电力工程) ]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企业须具备[施工总承包·电力工程·电力工程三级](含)以上或输变电专业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2、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电力工程师证书或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证;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施工项目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3、自治区外建筑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 知》(新建建〔2018〕10 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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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投标 | |||||||
1.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4月22日 16时00分 2.投标地点:(请登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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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 |||||||
1.领取时间:2024年04月02日 10时00分至2024年04月07日 10时00分。 2.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0.00元每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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