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项目名称:望江县公共卫生临床医院;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望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望江县公共卫生临床医院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许可〔2022〕263号;
1.4 招标人:望江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望江县重点工程建设中心;
1.5 项目业主:望江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望江县重点工程建设中心;
1.6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9评标办法:合理价格竞争法Ⅱ;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望江县公共卫生临床医院;
2.2 招标项目编号:pG;
2.3 标段划分:共分为一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pG;
2.5 建设地点:望江县
2.6 建设规模:新建业务用房:建筑面积4314.62㎡,保障用房:建筑面积2215.48㎡,医疗应急物资储备中心:建筑面积3113.29㎡,地下车库:建筑面积2297.1㎡等工程,项目预算金额:4287.274775万元。预算金额为4287.274775万元。
2.7 合同估算价:4287.274775万元
2.8 计划工期:480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列示的全部内容;
2.10 项目类别:建筑工程-施工;
2.11 其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业绩要求:/。
3.3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同时具备下列①、②、③要求:
①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②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
③投标截止日未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或虽在其他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岗位,但承诺在本项目中标后合同签订前能够从其他项目变更至本项目并全面履约。
3.4 项目经理业绩要求:/。
3.5 投标人财务要求:无。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
3.8其他要求: /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 4月 22 日 9 时 00 分,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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