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安徽省沿淮行蓄洪区等其他洼地治理工程(霍山片)施工二标已由安徽省水利厅局以皖水规计函〔2023〕445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六安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项目代建机构为 / ,招标人为霍山县水利工程项目建设中心、安徽大别山水利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安徽省六安市霍山县境内。
2.2项目规模:本工程主要位于霍山境内,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夏院排涝站 1座(设计抽排流量2.1m?/S,装机:225KW);新建黄泥坎排涝站 1座(设计抽排流量,1.17m?/S,装机110KW);拆除新建椿石路桥1座,总长32m,桥梁全宽为7m;庙岗集圩堤堤防加固总长度约3000m等,具体详见清单及图纸,本项目最高限价为60363803.45元(其中暂列金为496.00万元)。
2.3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工程。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一个标段。
2.5计划工期:360个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或要求:
(1)投标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2)近五年(2019年3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或工程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3500万元的水利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不含农村饮水工程、水环境治理工程、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投标人承担施工的分包合同工程,不作为类似工程业绩认定项目。
(3)拟派的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并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担任项目经理的项目曾导致承包人有不良记录,且在公示期内的不得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
(4)在项目经理岗位(或项目副经理岗位或技术负责人岗位)至少完成过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3500万元的水利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不含农村饮水工程、水环境治理工程、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拟任项目经理承担施工的分包合同工程,不作为类似工程业绩认定项目。
备注:投标人应提供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或安徽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网页截图。网页截图应能够证明项目详细信息包括对时间年限以及对类似项目指标的要求,除网页截图外,投标人无须再提供任何业绩证明材料
(5)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公告发布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4月18日 9 时 00 分。
6.开标时间
6.1 开标时间: 2024 年 4 月 18 日 9 时 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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