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观溪庭院项目排水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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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标题页报建编号:招标备案号:12072024034013施工招标公告津建交塘沽施工0305
1、 |
招标条件 |
本项目观溪庭院项目排水工程已由 天津市滨海新区行政 审批局 以 津滨审批一室准 【2019】88 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市大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25000 万元,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12500万元,银行贷款:12500万元 ,资金已到位,建设规模为 35673.48平方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 天津市大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
2、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
项目概况:观溪庭院项目排水工程,建设规模为35673.48平方米,观溪庭院项目雨水、污水工程,总投资额25000万元。 |
2.2 |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 东部新城海景三路 |
2.3 |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标段为:一标段:标段名称:观溪庭院项目排水工程,招标范围:观溪庭院项目坐落在滨海新区大港海景三路与港东九道交口,总建筑面积34141.09m2,地上建筑面积21598.53m2,地下建筑面积12542.56m2。观溪庭院项目排水工程包括雨水工程、污水工程。雨水工程:dn300钢筋混凝土管586米,d1000砖砌检查井37座,雨水口35座;污水工程:dn300钢筋混凝土管815米,d1000砖砌检查井122座,混凝土化粪池4座等。总投资额151.7436万元。 |
2.4 |
计划工期要求:2024年05月15日 至 2024年07月16日 |
2.5 |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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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一标段: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本项目应配备人员:(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2)技术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需具备工程技术类中级职称, 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为本单位职工,投标人提供任命书及承诺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5、其他资质要求:(1)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取消投标资格。各投标人需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附是否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查询记录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如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还需附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鉴。在资格审查评审评标阶段,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现场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按废标处理,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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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投标确认方式
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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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确认,兼投不兼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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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公告发布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5.1 |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03月28日 至 2024年04月03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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