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光泽县集镇污水治理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二期)监理(项目名称)已由光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中共光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议纪要(2024年3月4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光泽县宜居工程建设服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光泽县宜居工程建设服务有限公司,(请登录)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光泽县司前乡、寨里镇、华桥乡、止马镇、李坊乡。
2.2工程建设规模:光泽县集镇污水治理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二期)项目范围内的新建污水管网约 106.1 公里,预计新增污水收集能力为5553m3/d,配套建设检查井、隔油池等设施
2.3招标范围和内容:光泽县集镇污水治理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二期)监理,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结算阶段、质量保修阶段等监理服务,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2.4建筑安装工程费:暂以3111.1500万元计取,最终以经有权部门最终审定的本工程施工结算总造价为本项目的监理服务费的实际基准价计算。
2.5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5.1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可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发布的计价格670号取费标准计取(其中:专业调整系数为1.0,工程复杂程度调度系数为0.85,高程调整系数为1.0 ),暂以3111.1500万元为计算基数作为参考依据,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暂按684000元。
2.5.2 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可将/作为参考依据,勘察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设计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保修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
2.6 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630日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
2.7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福建省现行相关质量验收规范,验收质量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
3.1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丙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资质。要求拟推荐中标候选人注册人员应满足其所持监理资质证书(综合资质或本项目所需专业工程类别)对应的监理资质标准要求。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监理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下称“评价系统”)查询。
3.6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中的/,等级为/级。
3.7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中的/,等级为/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与拟派总监一致。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3月21日 08:00:00至2024年3月26日 23:59:00(请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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