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编号:FJYX-2024007。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262912.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262912.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0.00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 |
可研编制服务 |
1.00 |
15200 |
项 |
建筑业 |
否 |
2 |
布展区域展陈设计 |
1.00 |
108000 |
项 |
建筑业 |
否 |
3 |
土建部分设计 |
1.00 |
139712 |
项 |
建筑业 |
否 |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明细 |
描述 |
资质要求 |
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具有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资格承诺函(若有) |
根据《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52号)简化资格证明材料的规定,供应商在投标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采购文件相关附件或《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中“资格承诺函”)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同时,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说明:1.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供应商可删减承诺事项,如刪去承诺第1项的,则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 |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
采购包1: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6.供应商报名期限(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6.1供应商报名期限(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2024年3月27日起至2024年4月2日止(节假日除外),每天09:00~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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