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为河南移动2024年心级服务文化体系建设项目,采购人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南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并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具有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均可前来参加。 | |||||||||||||||||||||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编号:HA 1.2采购代理编号:TC 1.3项目名称:河南移动2024年心级服务文化体系建设项目。 1.4采购内容:拟采购河南移动2024年心级服务文化体系建设项目,项目内容包括主方案-体系框架、具体策略及配套保障等,具体内容如下:
1.5合同有效期:至2024年9月30日。 1.6选包及份额划分:不划分选包,选取1家中选人。 1.7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自筹资金,已全部落实到位。 1.8项目预算:23万元(未含税总价),税率6%。
1.9本项目设置最高应答控制价,最高应答控制价为未含税总价20.7万元,应答人应答报价高于最高控制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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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格要求
2.1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2.2 资格要求: 2.2.1具有合法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它组织经营证明。 2.2.2应答人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证明或承诺)。 2.2.3应答人须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首次比选公告发布前一日,至少具备1个同类业绩,且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含税20万元。同类业绩指服务体系、客户服务管理、服务策略、宣传策划、质量标准体系、服务标准规范类合同。 (1)所提供业绩,一次性合同、框架合同均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括合同首页、服务内容页、签章页、金额页等相关内容),同时须按要求提供一次性合同、框架合同对应的履行发票扫描件。业绩时间认定以一次性合同、框架合同的签订日期为准,金额认定以一次性合同、框架合同对应的履行发票累计含税金额为准。 (2)上述履行发票的开具日期须在对应合同生效之后至本项目首次比选公告发布前一日,且须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官网的查验,否则不予认定,以评审时官网查询为准。 (3)上述材料不满足要求、不全不清晰、签订日期未写明,则对应业绩不予认定。 2.2.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在执行的除外)的供应商否决其应答,以评审当日官网查询结果为准。 2.2.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供应商否决其应答,以评审当日官网查询结果为准。 2.2.6应答人不得存在情形: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 (3)被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冻结且影响项目履约的;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问题的; (6)为本比选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7)与本比选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8)与本比选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9)与本比选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1)比选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见应答人须知前附表。 2.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选包应答或者未划分选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应答。
2.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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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采购文件售卖时间为2024年03月23日12时00分至2024年03月2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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