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木兰县香磨山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抽检服务)以《关于黑龙江省木兰县香磨山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施工初步设计的批复》的通知木水发〔2024]11号文件批复,项目业主为木兰县香磨山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建设管理处,资金来源为国债资金和地方配套一般债券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80%:20%,招标人为木兰县香磨山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建设管理处,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木兰县招标投标工作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木兰县香磨山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抽检服务)
2.2服务地点:黑龙江省木兰县香磨山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项目区
2.3服务期限:项目开工后至项目竣工验收完成。(具体开始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4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灌溉工程,排水工程,建筑物工程,工程安全及管理设施,信息化工程、供电设施工程等。。
2.5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相关检测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完成黑龙江省木兰县香磨山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抽检服务。
2.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不划分标段。
2.8招标控制价:1,585,320.0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备水利部门颁发的工程质量检测乙级及以上资质(含岩土工程、混凝土工程、金属结构),不存在违规、违纪、违法现象,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检测能力。
3.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资格证书或具有水利水电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格。
在施工过程中,如配备人员数量无法满足要求,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加派人员,投标人不得拒绝。
3.3本次招标信誉要求:
(1)投标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
(2)投标人自行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投标单位、企业法定代理人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记录行为,如有行贿犯罪记录行为,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
(3)投标人不得在信用及联动机制名单中被相关部门限制投标或从业。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地方性文件与国家招投标法律法规就以上规定不一致时,以国家招投标法律法规为准)。
3.6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
3.7本次招标与黑龙江省木兰县香磨山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平检服务)允许兼投不允许兼中。
4.投标登记及获取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3月22日00时00分至2024年03月27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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