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青金属压延有限公司退洗厂2#不锈钢混酸再生项目设备采购工程已由广东广青金属压延有限公司立项并批准。项目资金为自有资金,招标人为广东广青金属压延有限公司,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招标项目:广东广青金属压延有限公司退洗厂2#不锈钢混酸再生项目设备采购工程。
(2)项目地点:位于广东省阳江市高新区港口工业园海港二横路1号。
2.2招标范围:
序号 |
设备项目名称 |
型号及要求 |
数量 |
1 |
混酸再生项目设备采购 |
详见招标文件 |
1 |
项目要求详细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项目内容、技术规范及商务要求。
2.3交货期及交货地点:合同签订生效并支付预付款后10个月内,具备热试条件,详见《技术附件-设备的交付进度和建设总进度》,安装调试绝对工期不超过4.5个月(土建施工完成并清场具备设备安装条件后)/广东省阳江市高新区港口工业园广东广青金属压延有限公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企业法人或具有企业法人授权的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3.2 投标人是有履行招标内容要求和提供主要招标货物销售及服务的能力。(声明函承诺,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需出具制造商的有效授权。)
3.3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冶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需满足下述要求:
3.4.1 出具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
3.4.2 联合体牵头人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第3.2款的要求,联合体成员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第3.3款的要求。
3.5 投标人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1项酸再生工程的设计或EP或EPC工程业绩。
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应是投标人的,而不是其母公司、合作方或技术支持方的;投标人至少应当提供合同协议书、能清晰显示合同承包范围的合同资料或投运证明(或用户证明,若设备已投运),且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应当能清晰显示项目名称、供货范围、数量和型号。
4.招标时间安排:
投标申请时间:2024年3月16日9点00分至2024年3月23日16点00分;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3月16日9点00分至2024年3月23日16点00分;
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4月8日9点00分;
招标文件发售:800元/套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手机:1352255082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mengna@dlzb.com
电话:010-53658203
QQ:19212578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