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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恩来干部学院北侧定向商品房南区已由淮安市淮安区行政审批局以淮安区审批核字(2021)23号、淮安区审批核字(2022)8号的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淮安市名采城市更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维保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38台乘客电梯设备采购、安装及维保,合同估算价约875万元。
2.2本工程包含设备的供货、运输、保管、施工、安装(含电梯深化设计施工图纸)、电梯井、临时设施、3年的年检和维保、无线对讲、监控线、电梯调试、装潢、门套、检测、验收、培训、专用工具、备品备件、维护、保修、以及办理向政府主管部门的报验、备案手续等、直至满足正常运行使用的一切工作。
2.3交货地点:杜康桥路北侧、边寿民路西侧、团结路南侧、奉公路东侧
2.4交货期:60日历天(接到招标人正式安装通知后,确保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间内安装、调试、验收完毕并交付使用)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取得企业法人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2.1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2.2投标文件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3.2.3对本工程不串通投标、不挂靠、不转包、违法分包承诺;
3.2.4投标人不得在近2年内(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向前推算两年)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串通投标、挂靠、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受到行政处罚的,行政处罚日期以行政处罚决定文件日期为准;
3.3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3.3.1所投货物的制造商应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C级及以上(电梯类),并在有效期内(或所投标电梯的制造商须具有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内容须体现乘客电梯的制造许可));
3.3.2投标申请人应具有省级及以上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C级及以上(电梯类),并在有效期内(或投标人须具有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内容须体现安装、修理));
3.4如果投标申请人所提供的货物不是投标申请人自己制造的,应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委托书;
3.5一个生产厂家对同一品牌的货物,只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其投标资格将全部被取消;(当生产厂家和代理销售商同时报名时,仅对生产厂家进行评标);
3.6拟选派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备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局核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T1(电梯机械安装维修)或T2(电梯电气安装维修)》;
3.7投标申请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具有与本次投标电梯同品牌且单项合同验收在30台及以上的电梯工程业绩。依据为:电梯安装合同、监督检验报告(监督检验报告内容必须包括与签约合同里描述的项目名称、电梯品牌,监督检验报告有主管部门盖章,否则不予认可),二种资料缺一不可,业绩认定时间以监督检验报告载明的检验日期为准。(与评标办法中提供的业绩不得重复)
3.8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9拟选派参加本工程的授权委托人是本单位在职员工,提供授权人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
4.0投标人不得有下列情形;
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
②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注:本工程严格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4.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定标,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2024年3月13日至2024年3月25日;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3月26日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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