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招标条件 |
本项目天津市金钟河大街南侧片区城市更新项目已由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津发改备【2023】17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金钟城市更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1359900 万元,资金来源为 银行贷款:1087900万元,自筹及其它资金:272000万元 ,资金已到位,建设规模为 734800平方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请登录)受 天津金钟城市更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工程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
2、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
项目概况:天津市金钟河大街南侧片区城市更新项目,建设规模为734800平方米,项目占地面积约3.54平方公里,新建地上建筑面积约73.48万平方米,其中商品住宅(包含商业)建筑面积约54.06万平方米,公共服务配套建筑面积约1.81万平方米,教育建筑面积约4.60万平方米,产业和配套建筑面积约13.01万平方米;为实现新建片区双碳目标,同步新建利用可再生能源供热能源站,利用污水源和空气源热泵对新建片区73.48万平米供热;新建公交首末站、社会公共停车场等配套设施;地下建筑面积约28.74万平方米。新建桂江路(群芳路-岷江北路)、赵沽里大街(岷江北路-海欣路)、上江北路(赵沽里支道-赵沽里大街)、上江北路(赵沽里大街-靖江北路)、上江北路(金钟河大街-赵沽里支道)、岷江北路(金钟河大街-赵沽里支道)、岷江北路(赵沽里支道-赵沽里大街)、岷江北路(赵沽里大街-靖江北路)、赵沽里支道(桂江路-岷江北路)、赵沽里支道(岷江北路-上江北路)、靖江北路(岷江北路-上江北路)、靖江北路(上江北路-善江路)、靖江北路(善江路-海欣路)、善江路(赵沽里大街-靖江北路)、红波路(金钟河大街-增光东道)、增光东道(红波路-增光东道)、增光东道(金钟河大街-增光东道)17条市政道路及其配套工程,同步新建区域内规划生态绿地占地面积约51548平方米。补齐区域内46个小区(建筑面积约282万平方米)的各类设施短板;完善提升区域内市政基础设施及配套工程,建筑面积为734800平方米,总投资额1359900万元。 |
2.2 |
工程建设地点:西至金钟河大街、北至外环东路、东至昆仑路、南至北塘排水河(河北区和东丽区) |
2.3 |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标段为:
一标段:标段名称:天津市金钟河大街南侧片区城市更新项目东丽区三标段道路及配套管线EPC工程总承包,招标范围:天津市金钟河大街南侧片区城市更新项目东丽区三标段道路及配套管线EPC工程总承包,本次招标规模1844.333米(其中,靖江北路(海欣路-岷江北路)全长约 648.867米;岷江北路(金钟河大街-靖江北路)全长约553.694米;赵沽里支道(上江北路-桂江路)全长约 511.914 米;善江路(赵沽里大街-靖江北路)全长约 129.858 米),涉及以下内容:道路工程:规划道路最高等级为城市次干路,道路总长1844.333米,道路面积为49353平方米;给中水工程:最大管径为DN600;排水工程:最大管径为DN2600;燃气工程:新建燃气管径最大为DN400 的中压管道,最大压强为0.4MPa,燃气输配量为120000万立方米/年;照明工程投资为 298.47万元;交通工程(含智能交通)投资为445.84万元;景观绿化工程投资为156.87万元。本项目公用基础设施工程不低于4500万元。招标内容包括:本项目所涉及的全部工程的设计、施工及采购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所示全部内容。总投资额9726.15万元。 |
2.4 |
计划工期要求:2024年04月20日 至 2026年05月31日 |
2.5 |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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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1)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或者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并且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并且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并且工程设计市政行业城镇燃气工程专业甲级并且工程设计照明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并且工程设计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如联合体投标,设计单位具备即可)(2)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如联合体投标,施工单位具备即可),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人员资格要求:(1)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1名,应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2)正项目经理1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3)副项目经理1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4)项目部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5、其他资质要求:(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2)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如联合体投标,施工单位具备即可);(3)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成员数(含联合体主办人)不得超过2家;(4)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的要求,根据“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投标活动,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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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投标确认方式
4.1 |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应进行确认 |
4.2 |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确认,兼投不兼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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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公告发布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5.1 |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03月12日 至 2024年03月18日。 |
5.2 |
本招标项目的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3月18日16时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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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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