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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概要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平和工业园区高压燃气管线工程勘察设计(第三次招标);
2.2. 建设地点:线路起点位于靖城大道与圆山大道交叉口往芗城方向约260m 处与已建高压燃气管道衔接,沿靖城大道走向,终点于平和工业园区内的中晟燃气有限公司 LNG气化站;
2.3. 工程建设规模:项目路由无新增建设用地。项目新建高压燃气管道8.07km,管径为D323.9×9.5, 管材采用钢管,管道设计压力4.0Mpa,供气能力约2.9亿立方米/年;
2.4. 投资总额:人民币7069.8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约4550万元;
2.5. 招标范围和内容
2.5.1. 招标范围:平和工业园区高压燃气管线工程勘察(含初步勘察、详细勘察)、方案设计、方案优化、地形图测量、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后续服务等工作(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情况与项目相关的一切勘察设计内容均包含,不限于上述范围)。
2.5.2. 内容:路线工程等;其中施工图设计包括路线等专业工程。
2.6. 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年/月开工,工程建设周期/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含燃气工程)甲级设计资质或石油天然气(海洋石油)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或石油天然气(海洋石油)行业(管道输送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②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类甲级资质;③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压力管道)(GA1、GB1类);
3.2.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招标项目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或燃气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为本单位员工,若是联合体投标的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且在联合体牵头人单位进行注册;【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或燃气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4. 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本条仅适用于大型工程设计项目)。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
3.5. 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6.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3.7.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 获取招标文件
1.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3月13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0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2时01分至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购买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
2.1. 项目名称:平和工业园区高压燃气管线工程勘察设计(第三次招标);
2.2. 建设地点:线路起点位于靖城大道与圆山大道交叉口往芗城方向约260m 处与已建高压燃气管道衔接,沿靖城大道走向,终点于平和工业园区内的中晟燃气有限公司 LNG气化站;
2.3. 工程建设规模:项目路由无新增建设用地。项目新建高压燃气管道8.07km,管径为D323.9×9.5, 管材采用钢管,管道设计压力4.0Mpa,供气能力约2.9亿立方米/年;
2.4. 投资总额:人民币7069.8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约4550万元;
2.5. 招标范围和内容
2.5.1. 招标范围:平和工业园区高压燃气管线工程勘察(含初步勘察、详细勘察)、方案设计、方案优化、地形图测量、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后续服务等工作(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情况与项目相关的一切勘察设计内容均包含,不限于上述范围)。
2.5.2. 内容:路线工程等;其中施工图设计包括路线等专业工程。
2.6. 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年/月开工,工程建设周期/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含燃气工程)甲级设计资质或石油天然气(海洋石油)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或石油天然气(海洋石油)行业(管道输送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②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类甲级资质;③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压力管道)(GA1、GB1类);
3.2.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招标项目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或燃气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为本单位员工,若是联合体投标的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且在联合体牵头人单位进行注册;【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或燃气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4. 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本条仅适用于大型工程设计项目)。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
3.5. 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6.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3.7.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 获取招标文件
1.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3月13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0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2时01分至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购买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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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孟娜
手机:1368327238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电话:010-57734189
邮箱:memgna@dlzb.com
QQ:19212578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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