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闪电河正蓝旗段河道治理工程二期 已由 蓝水发〔2022〕222号 文件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正蓝旗水旱灾害防御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自治区水利发展资金及地方政府配套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请登录) 受 正蓝旗水旱灾害防御中心 委托,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闪电河正蓝旗段河道治理工程二期
2.2.工程地点:正蓝旗黑城子省界至上都镇G510国道桥段闪电河河道主槽前段43.2km(桩号12+700~55+900)
2.3.建设规模:本次工程主要是对现有河道正蓝旗黑城子省界至上都镇G510国道桥段闪电河河道主槽前段43.2km(桩号12+700~55+900)进行清淤疏浚治理。
2.4.招标范围:本次工程主要是对现有河道正蓝旗黑城子省界至上都镇G510国道桥段闪电河河道主槽前段43.2km(桩号12+700~55+900)进行清淤疏浚治理;具体见工程量清单内全部内容。
2.5.计划投资:项目总投资7268532元;
2.6.计划工期:2024年04月25日至2025年04月25日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3个标段;兼投不兼中;
标段划分 | 标段名称 | 项目规模 | 招标控制价(元) |
1 | 闪电河正蓝旗段河道治理工程二期一标段 | 河道清淤40+500-55+900 | 2978840元 |
2 | 闪电河正蓝旗段河道治理工程二期二标段 | 河道清淤 20+000-40+500 | 3064191元 |
3 | 闪电河正蓝旗段河道治理工程二期三标段 | 河道清淤 12+700-20+000 | 1225501元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且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有本企业注册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中任职;
3.3、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与该项目的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3.5、投标企业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的,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4、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4.1、获取时间:2024年3月12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包括公休日、法定节假日)。
5、资格审查
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即在开标后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6、开标时间
6.1、开标时间:2024年4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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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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