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1.项目概况
1.1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韶山市天鹅山片区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韶山市发展和改革局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韶山市天鹅山片区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韶发改审批〔2023〕326号文件,项目代码为:2310-430382-04-01-759194,项目业主为韶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建设内容为排水管道、排涝通道建设及移动排涝装备购置,项目总投资约7600万元,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为争取上级资金及自筹。
1.2招标项目概况
1.2.1招标项目或标段名称:韶山市天鹅山片区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1.2.2建设地点:韶山市清溪镇;
1.2.3项目基本情况:项目总投资为760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对天鹅山片区实施排水防涝基础设施建设,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排水管道、排涝通道建设及移动排涝装备购置等。其中:(1)排水管道工程:改造及新建DN500-DN1200雨水排水管网3公里。(2)排涝通道工程:改造石山水库排水渠道3.6公里,3.5米(宽)*2米(深)。(3)移动排涝装备购置:购置高扬程潜水泵2台,移动式小型潜水泵5台。(具体内容详见初步设计图纸)。
1.3工期要求:21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180日历天)。
1.4招标范围:(1)设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对本工程施工图设计及施工现场设计服务、参与竣工验收等与设计相关的全部工作。
(2)施工招标范围:包括本项目初步设计图纸及概算范围内的排水管道工程、排涝通道工程、移动排涝装备购置(工程施工范围最终以经审查备案的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及发包人确认所包含范围为准)。
1.5质量要求:
1.5.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内容和深度应符合和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和招标人设计要求。
1.5.2施工阶段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1.6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执行。
2.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1)施工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2.3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2.4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5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必须为本单位职工;
2.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7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8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要求,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2.9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
?不得参加投标
□允许参加投标,且招标人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应同步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其中设计图纸提供可编辑的CAD版本。
2.10其他要求:
2.10.1、(1)省外施工、设计入湘企业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2)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3)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可兼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不可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4)参与投标的企业在投标文件中安排的关键岗位人员应为本单位的在职员工,若中标后,发现中标人使用非本单位在职员工参与投标,招标人将依法处理;(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6)根据湘建建﹝2020﹞208号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的投标函中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的书面承诺,在工程实施时根据项目需要配备到位,并及时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2.10.2、根据潭公管办〔2018〕1号文件《关于对于项目申报和工程招投标领域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实行联合惩戒的通知》要求,投标人应无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评标时通过“信用湘潭”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的信用情况,对存在相应违法行为的投标人作废标处理。
3.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湘建监督〔2021〕36号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登录)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4年04月18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1.1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韶山市天鹅山片区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韶山市发展和改革局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韶山市天鹅山片区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韶发改审批〔2023〕326号文件,项目代码为:2310-430382-04-01-759194,项目业主为韶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建设内容为排水管道、排涝通道建设及移动排涝装备购置,项目总投资约7600万元,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为争取上级资金及自筹。
1.2招标项目概况
1.2.1招标项目或标段名称:韶山市天鹅山片区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1.2.2建设地点:韶山市清溪镇;
1.2.3项目基本情况:项目总投资为760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对天鹅山片区实施排水防涝基础设施建设,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排水管道、排涝通道建设及移动排涝装备购置等。其中:(1)排水管道工程:改造及新建DN500-DN1200雨水排水管网3公里。(2)排涝通道工程:改造石山水库排水渠道3.6公里,3.5米(宽)*2米(深)。(3)移动排涝装备购置:购置高扬程潜水泵2台,移动式小型潜水泵5台。(具体内容详见初步设计图纸)。
1.3工期要求:21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180日历天)。
1.4招标范围:(1)设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对本工程施工图设计及施工现场设计服务、参与竣工验收等与设计相关的全部工作。
(2)施工招标范围:包括本项目初步设计图纸及概算范围内的排水管道工程、排涝通道工程、移动排涝装备购置(工程施工范围最终以经审查备案的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及发包人确认所包含范围为准)。
1.5质量要求:
1.5.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内容和深度应符合和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和招标人设计要求。
1.5.2施工阶段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1.6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执行。
2.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1)施工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2.3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2.4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5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必须为本单位职工;
2.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7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8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要求,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2.9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
?不得参加投标
□允许参加投标,且招标人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应同步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其中设计图纸提供可编辑的CAD版本。
2.10其他要求:
2.10.1、(1)省外施工、设计入湘企业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2)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3)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可兼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不可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4)参与投标的企业在投标文件中安排的关键岗位人员应为本单位的在职员工,若中标后,发现中标人使用非本单位在职员工参与投标,招标人将依法处理;(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6)根据湘建建﹝2020﹞208号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的投标函中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的书面承诺,在工程实施时根据项目需要配备到位,并及时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2.10.2、根据潭公管办〔2018〕1号文件《关于对于项目申报和工程招投标领域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实行联合惩戒的通知》要求,投标人应无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评标时通过“信用湘潭”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的信用情况,对存在相应违法行为的投标人作废标处理。
3.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湘建监督〔2021〕36号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登录)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4年04月18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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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韩晓
手机:1369366145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hanxiao@dlzb.com
电话:400-111-8900
QQ:1761006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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