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保定市涞水县国有林场配套设施恢复重建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保定市涞水县国有林场配套设施恢复重建项目设计(项目名称)已由涞水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涞水发改投资6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涞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资金来自增发国债省级补助(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涞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 项目名称:保定市涞水县国有林场配套设施恢复重建项目设计2.1.2 建设内容及规模:该项目对赵各庄林场及桑园涧林场共计28条道路进行重建,里程共计106.170公里,道路设计范围仅在既有道路占地范围内,对现有路基、路面进行恢复重建,道路红线2-5米不等;重建林区桥涵4座;新建、修缮恢复受灾房屋9处,总建筑面积1647.96平米。2.1.3 建设地址:涞水县国营赵各庄林场内和桑园涧林场内。2.1.4 资金来源:增发国债省级补助2.1.5 设计服务期:合同签订后 15 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提供相应的成果文件,施工配合期从项目开工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2.1.6 质量标准:合格,满足国家及行业现行规范、标准。2.1.7 标段划分:1 个标段
2.2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施工配合期从项目开工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行业工程设计(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需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书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或高级及以上工程类职称(建筑或道路相关专业 )及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投标人存在不良记录则不允许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以招标代理机构评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1.5其他要求:①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招标,投标单位应为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②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③根据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 ”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本项目采用“双盲 ”评审。即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④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招标代理公司:河北鑫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魏珊珊 联系电话:0312-7911579。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0元。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3-05 09:00至2024-03-11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保定市涞水县国有林场配套设施恢复重建项目设计(项目名称)已由涞水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涞水发改投资6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涞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资金来自增发国债省级补助(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涞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 项目名称:保定市涞水县国有林场配套设施恢复重建项目设计2.1.2 建设内容及规模:该项目对赵各庄林场及桑园涧林场共计28条道路进行重建,里程共计106.170公里,道路设计范围仅在既有道路占地范围内,对现有路基、路面进行恢复重建,道路红线2-5米不等;重建林区桥涵4座;新建、修缮恢复受灾房屋9处,总建筑面积1647.96平米。2.1.3 建设地址:涞水县国营赵各庄林场内和桑园涧林场内。2.1.4 资金来源:增发国债省级补助2.1.5 设计服务期:合同签订后 15 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提供相应的成果文件,施工配合期从项目开工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2.1.6 质量标准:合格,满足国家及行业现行规范、标准。2.1.7 标段划分:1 个标段
2.2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施工配合期从项目开工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行业工程设计(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需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书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或高级及以上工程类职称(建筑或道路相关专业 )及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投标人存在不良记录则不允许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以招标代理机构评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1.5其他要求:①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招标,投标单位应为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②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③根据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 ”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本项目采用“双盲 ”评审。即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④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招标代理公司:河北鑫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魏珊珊 联系电话:0312-7911579。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0元。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3-05 09:00至2024-03-11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杨微
手机:13661206674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yangwei@dlzb.com
电话:010-53341358
QQ:2010523215
手机:13661206674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yangwei@dlzb.com
电话:010-53341358
QQ:2010523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