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惠安某单位自来水管道改造项目已按军队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某单位 ,建设资金来源为 自筹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特征:惠安某单位自来水管道改造项目,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2.2建设地点: 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
2.3招标项目(标段)建设规模: 水箱、水泵、元器件、配电箱的安装及相关附属设施等内容 最高限价:87.9387 (万元)
2.4计划工期: 90(含) 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惠安某单位自来水管道改造项目。
2.6其他: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为具备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无外资、港澳台背景(提供声明),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提供声明),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 二 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项目经理须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开标前连续三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及以上的社保证明。
3.3财务要求:经过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出具的2020、2021、2022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审计报告应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无所有者权益表的提供书面说明)、附注。
3.4信誉要求:①参加本次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②未被网站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itchina.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查询企业与项目经理均未处于禁止投标期限内。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5.投标申请报名
凡有意申请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3 月 1 日至 2024 年 3 月 11 日,每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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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恒
手机:1326023042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zhangheng@dlzb.com
电话:010-53658972
QQ:3131005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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