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富川瑶族自治县保障性住房小区“阳光社区·美丽家园”建设项目(电力部分) 已由富川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富发改投资〔2023〕90号、富发改投资〔2023〕108号及富发改投资〔2023〕127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富川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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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项目招标编号:E4511002871002393001 报建号(如有):无 建设地点:富川瑶族自治县 建设规模:1、本项目为富川瑶族自治县保障性住房小区“阳光社区·美丽家园”建设项目(电力部分);2、富川瑶族自治县新建保障性住房小区“阳光社区·美丽家园”建设项目(电力部分),共5栋小区楼,13个独立单元,总住户300户,本项目将原低压架空线路拆除,减小小区隐患,低压供电线路采用低压电缆埋地方式给小区各个单元楼栋供电,电缆从原变压器起,至集中表箱总开关止。3、富川瑶族自治县新永保障性住房小区“阳光社区·美丽家园”建设项目(电力部分),共2栋小区楼,8个独立单元,总住户150户,本项目将原低压架空线路拆除,减小小区隐患,低压供电线路采用低压电缆埋地方式给小区各个单元楼栋供电,电缆从原变压器起,至集中表箱总开关止。4、富川瑶族自治县狮子山保障性住房小区“阳光社区·美丽家园”建设项目,该小区总楼栋数为10栋,总住户为768户,需改造户数为434户,小区低压供电线路已采用铜芯电缆下地敷设,线路部分不需改造;需要改造部分为更换符合供电公司托管的住户单相用电电表、集中表箱及表前分接箱。5、富川瑶族自治县立新保障性住房小区“阳光社区·美丽家园”建设项目(电力部分),该小区总楼栋数为5栋,总住户为204户,需改造户数为204户,小区低压供电线路已采用铜芯电缆下地敷设,线路部分不需改造;需要改造部分为更换符合供电公司托管的住户单相用电电表、集中表箱及表前分接箱。新建电动自行车的充电桩4套。6、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及相关资料。 合同估算价:460.09万元 要求工期:90日历天,定额工期90日历天 【备注:建筑安装工程定额工期应按《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TY01-89-2016)》确定,工期压缩时,宜组织专家论证,且在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增设提前竣工(赶工补偿)费项目清单】。 招标范围:土建工程、安装工程及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工程,详见《施工图设计》及经财政评审的《工程量清单》所有内容。 标段划分:标段(包)编号:E4511002871002393001001,标段(包)名称:富川瑶族自治县保障性住房小区“阳光社区·美丽家园”建设项目(电力部分) 设计单位:广西弘燊电力设计有限公司 勘察单位:/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已办理“桂建云”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五级以上(含五级)资质 【备注:1、招标人应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对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相关规定以及招标项目特点,合理设置企业资质等级, 不得提高资质等级要求;资质设置为施工总承包已可满足项目建设要求的,不得额外同时设置专业承包资质; 2、轨道交通、隧道、综合管廊、大型桥梁项目招标时,注册地在广西的建筑业企业与区外建筑业企业采用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资质按最高的企业计取; 3、/】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本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备注:招标人应当根据项目规模,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合理设置注册建造师等级,不应提高资格要求】 ,已录入桂建云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2016﹞70号、桂建管〔2019〕26号和桂建管〔2020〕11号文除外)。 3.2业绩要求: 无要求。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其中一个标段(由招标人事先确定)。 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所投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 (符合桂建管﹝2016﹞70号、桂建管〔2020〕11号文除外) | |||||||||||||||||||
3.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 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结果为准)。 | |||||||||||||||||||
3.6投标人信息以“桂建云”为准。 | |||||||||||||||||||
3.7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项目: 标段为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为 小微 企业、监狱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大中型 企业不得参加。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请于2024年03月01日 11时50分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止(不少于20日),(请登录)下载招标文件。 | |||||||||||||||||||
5.投标文件的提交及不见面开标说明 | |||||||||||||||||||
5.1 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3月22日09时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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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杨微
手机:13661206674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yangwei@dlzb.com
电话:010-53341358
QQ:2010523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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