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年度黄土高原塬面保护平凉市灵台县北部塬区项目(监理)已由灵台县水务局以灵水务发【2023】322号文件批准实施,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及地方配套,建设单位为灵台县水土保持站,现已具备招标条件,委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2024年度黄土高原塬面保护平凉市灵台县北部塬区项目(监理)。
2.建设地点:2024年度黄土高原塬面保护平凉市灵台县北部塬区项目位于灵台县什字塬、小村塬,涉及什字镇、西屯镇 4 条侵蚀沟。
3.建设规模及内容:
2024年度黄土高原塬面保护平凉市灵台县北部塬区项目建设规划对西屯镇北庄沟、桥子沟、南头沟、什字镇罗家庄沟4条重点侵蚀沟进行治理,保护塬面面积22.86 平方公里。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1)梯田工程:修筑梯田6.43 公顷。
(2)小型蓄排引水工程:维修改造涝池1座,新建蓄水池1座。排水渠668米,其中路面排水渠345米,坡面排水渠323米,排水管680米,沉砂池25座,检修井7座,坚井2座,尾水消力池2座,格宾笼石护坦4处。
(3)沟头治理工程: 沟头填筑6处22.31万立方米,沟头防护1318米,其中砖封沟埂416米、土封沟741米,砖护坡工程161米,挡土墙 3处长86米。
(4)道路工程:砂化道路总长450米。其中,10米宽砂化路150 米,4米宽砂化路95米,3.5米宽砂路205米。人行步道272米,其中1.5米宽90米,2米宽86米,5米宽96米。
(5)其它工程:标志碑4座,生态环境整治1处1036平方米。
(6)林草措施:水保林1.85公顷,苗木1848株;人工种草1.62公顷。
4.项目总概算:14.73万元。
5.质量标准:合同工程质量等级达到合格标准。
6.招标内容:本项目实施方案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监理服务。
7.资金来源: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及地方配套。
8.计划工期:项目建设期为16个月,2024年3月至2025年6月。
9.标段划分:本项目监理招标拟划分为一个标段,选择一家中标单位。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财务状况良好、信誉良好。投标人须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土保持工程监理丙级(含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相应的能力。
2.人员要求:派驻工地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高级技术职称,并持有水利部颁的相关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派驻工地的监理人员须具备水利工程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其中投入本项目的监理工程师2人以上,至少1人具备水土保持专业监理资格,1人具备水利专业监理资格,均为注册在本单位的在职人员(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相关部门审核盖章的包括该人员在该企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核定花名册)。
3.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渠道查询无行贿犯罪结果(以网上查询结果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企业法人及项目经理)。
4.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查询结果。以该网站查询结果截图为准,截图字迹清楚,信息要素齐全。
5.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若企业成立期限不足一年者以营业执照实际成立期限为准,并按照实际成立期限之日起基本开个户出具的资信证明。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获取时间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2月27日8时00分00秒至2024年2月29日17时00分00秒报名。
本招标项目2024年度黄土高原塬面保护平凉市灵台县北部塬区项目(监理)已由灵台县水务局以灵水务发【2023】322号文件批准实施,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及地方配套,建设单位为灵台县水土保持站,现已具备招标条件,委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2024年度黄土高原塬面保护平凉市灵台县北部塬区项目(监理)。
2.建设地点:2024年度黄土高原塬面保护平凉市灵台县北部塬区项目位于灵台县什字塬、小村塬,涉及什字镇、西屯镇 4 条侵蚀沟。
3.建设规模及内容:
2024年度黄土高原塬面保护平凉市灵台县北部塬区项目建设规划对西屯镇北庄沟、桥子沟、南头沟、什字镇罗家庄沟4条重点侵蚀沟进行治理,保护塬面面积22.86 平方公里。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1)梯田工程:修筑梯田6.43 公顷。
(2)小型蓄排引水工程:维修改造涝池1座,新建蓄水池1座。排水渠668米,其中路面排水渠345米,坡面排水渠323米,排水管680米,沉砂池25座,检修井7座,坚井2座,尾水消力池2座,格宾笼石护坦4处。
(3)沟头治理工程: 沟头填筑6处22.31万立方米,沟头防护1318米,其中砖封沟埂416米、土封沟741米,砖护坡工程161米,挡土墙 3处长86米。
(4)道路工程:砂化道路总长450米。其中,10米宽砂化路150 米,4米宽砂化路95米,3.5米宽砂路205米。人行步道272米,其中1.5米宽90米,2米宽86米,5米宽96米。
(5)其它工程:标志碑4座,生态环境整治1处1036平方米。
(6)林草措施:水保林1.85公顷,苗木1848株;人工种草1.62公顷。
4.项目总概算:14.73万元。
5.质量标准:合同工程质量等级达到合格标准。
6.招标内容:本项目实施方案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监理服务。
7.资金来源: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及地方配套。
8.计划工期:项目建设期为16个月,2024年3月至2025年6月。
9.标段划分:本项目监理招标拟划分为一个标段,选择一家中标单位。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财务状况良好、信誉良好。投标人须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土保持工程监理丙级(含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相应的能力。
2.人员要求:派驻工地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高级技术职称,并持有水利部颁的相关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派驻工地的监理人员须具备水利工程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其中投入本项目的监理工程师2人以上,至少1人具备水土保持专业监理资格,1人具备水利专业监理资格,均为注册在本单位的在职人员(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相关部门审核盖章的包括该人员在该企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核定花名册)。
3.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渠道查询无行贿犯罪结果(以网上查询结果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企业法人及项目经理)。
4.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查询结果。以该网站查询结果截图为准,截图字迹清楚,信息要素齐全。
5.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若企业成立期限不足一年者以营业执照实际成立期限为准,并按照实际成立期限之日起基本开个户出具的资信证明。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获取时间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2月27日8时00分00秒至2024年2月29日17时00分00秒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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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凯
手机:1366110461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kai@dlzb.com
电话:010-53658213
QQ:1634601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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