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1.招标条件
中烟施伟策(云南)再造烟叶有限公司预处理自动贴标机搬迁改造项目已获批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格的单位进行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中烟施伟策(云南)再造烟叶有限公司预处理自动贴标机搬迁改造项目。
2.2 招标编号:GXTC-C-24290061。
2.3 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人需将RT车间的自动贴标机、旋转台搬至预处理车间,预处理空箱上箱的两台滚筒输送机安装到自动贴标机后端存储箱子,改造后实现自动控制贴标和自动输送等一系列逻辑控制;同时把备件库内的旋转平台安装到RT车间进行安装、接线、调试。本项目包含设备拆除、搬运、改造、安装、接线、控制系统设计和逻辑连锁的搭建、设备调试等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技术标准及要求》)
2.4 项目地点:中烟施伟策(云南)再造烟叶有限公司再造烟叶预处理车间内。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75日历天,其中65日历天内完成设计、设备制造并送达招标人指定地点,10日历天(以招标人开工通知为准)内完成安装、调试并达到试运行条件。
2.6 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资金,已落实。
2.7 出资比例为:招标人出资 100% 。
3.投标人资格要求(资格审查标准)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2) 信誉要求:
1)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
3)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刑事案件”专栏查询,投标人及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注:投标人提供《关于投标和投标人资格承诺书》,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查询,于评标当天将查询结果截图提交评标委员会审查。
(3) 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文件中附近三年(2020-2022年)的财务报表或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注:若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则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或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或证明材料及说明。)。
(4)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2020年至今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2020年至今无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6) 其他资格要求:
1)人员资格要求:拟派本项目人员须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且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分别由专人担任不得互相兼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均须提供上述人员2023年6月至今至少连续三个月有效的社保缴费证明。
注:(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有关投标人的规定,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4)投标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存在弄虚作假被查证属实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3.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文件时间:2024年2月26日至2024年3月4日,每天
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文件费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4年3月19日下午14:00时(北京时间)。
中烟施伟策(云南)再造烟叶有限公司预处理自动贴标机搬迁改造项目已获批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格的单位进行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中烟施伟策(云南)再造烟叶有限公司预处理自动贴标机搬迁改造项目。
2.2 招标编号:GXTC-C-24290061。
2.3 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人需将RT车间的自动贴标机、旋转台搬至预处理车间,预处理空箱上箱的两台滚筒输送机安装到自动贴标机后端存储箱子,改造后实现自动控制贴标和自动输送等一系列逻辑控制;同时把备件库内的旋转平台安装到RT车间进行安装、接线、调试。本项目包含设备拆除、搬运、改造、安装、接线、控制系统设计和逻辑连锁的搭建、设备调试等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技术标准及要求》)
2.4 项目地点:中烟施伟策(云南)再造烟叶有限公司再造烟叶预处理车间内。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75日历天,其中65日历天内完成设计、设备制造并送达招标人指定地点,10日历天(以招标人开工通知为准)内完成安装、调试并达到试运行条件。
2.6 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资金,已落实。
2.7 出资比例为:招标人出资 100% 。
3.投标人资格要求(资格审查标准)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2) 信誉要求:
1)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
3)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刑事案件”专栏查询,投标人及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注:投标人提供《关于投标和投标人资格承诺书》,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查询,于评标当天将查询结果截图提交评标委员会审查。
(3) 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文件中附近三年(2020-2022年)的财务报表或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注:若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则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或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或证明材料及说明。)。
(4)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2020年至今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2020年至今无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6) 其他资格要求:
1)人员资格要求:拟派本项目人员须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且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分别由专人担任不得互相兼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均须提供上述人员2023年6月至今至少连续三个月有效的社保缴费证明。
注:(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有关投标人的规定,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4)投标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存在弄虚作假被查证属实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3.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文件时间:2024年2月26日至2024年3月4日,每天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文件费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4年3月19日下午14:00时(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超
手机:1369141407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chao@dlzb.com
电话:010-61396434
QQ:1600977132
手机:1369141407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chao@dlzb.com
电话:010-61396434
QQ:1600977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