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1.1本招标项目彭州市龙门山·宿集旅游项目(一期)-改造牡丹文化传习院设计-施工总承包彭州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川投资备【2018-510182-87-03-300887】第FGQB-035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四川龙门山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非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四川龙门山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彭州市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投资备【2018-510182-87-03-300887】第FGQB-0359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彭州市丹景山镇;
建设内容及规模:该项目占地面积13.4亩,一至三层结构,改造面积约1600平方米,改造区域为:门厅,接待厅,会议室,餐厅包间,客房,棋牌室,增加儿童娱乐区及早餐厅)等精品民宿和酒店、旅游主题体验区、旅游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等。
质量要求:
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并通过有关主管部门审查。
施工质量标准:达到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本次招标分为1个标段。
招标范围:本工程红线范围内所有建设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采购、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修复、工程质量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包括办理开工、竣工等手续,发包人另行发包的除外,以及发包人指定承包人完成的其他工作。
计划总工期:9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20日历天,施工工期70日历天。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须为:
(1)设计资质:
(2)施工资质:
3.1.2信誉要求: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项规定的限制投标的情形;
3.1.3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设计施工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
3.1.4所有投标人应具有针对本标段的《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施工单位投标人应具有针对本标段的《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
3.1.5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为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业绩要求:/;
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
项目经理可以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拟派设计负责人:
拟派施工负责人:
3.1.6财务要求:
无财务要求;
3.1.7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提供;
(1) 设计资质单位:
近年(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或正在设计或新承接的项目共不少于1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单项合同投资金额不低于(含)800万元的建筑工程设计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上述业绩由联合体中的设计单位提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工单位,应满足下列要求: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家数须不超过2家。
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了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1个。
3.4入围条件:房建施工投标人开标当日在“成都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被列入市场禁入名单的(联合体投标的,组成联合体各投标人任意一家被列入市场禁入名单的),在交易云平台勾选主体信用评价的专业类别与其投标使用的资质类别不一致的,一律不能成为合格投标人。
3.5入围条件:开标当日,建筑工程设计投标人开标当日在“成都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被列入市场禁入名单的(联合体投标的,组成联合体的各投标人任意一家被列入市场禁入名单的)。
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2月09日起,在(请登录)下载 。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3月06日09时30分。
1.2本招标项目由彭州市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投资备【2018-510182-87-03-300887】第FGQB-0359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彭州市丹景山镇;
建设内容及规模:该项目占地面积13.4亩,一至三层结构,改造面积约1600平方米,改造区域为:门厅,接待厅,会议室,餐厅包间,客房,棋牌室,增加儿童娱乐区及早餐厅)等精品民宿和酒店、旅游主题体验区、旅游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等。
质量要求:
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并通过有关主管部门审查。
施工质量标准:达到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本次招标分为1个标段。
招标范围:本工程红线范围内所有建设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采购、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修复、工程质量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包括办理开工、竣工等手续,发包人另行发包的除外,以及发包人指定承包人完成的其他工作。
计划总工期:9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20日历天,施工工期70日历天。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须为:
(1)设计资质: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的单位 |
(2)施工资质: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的单位 |
3.1.2信誉要求: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项规定的限制投标的情形;
3.1.3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设计施工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
3.1.4所有投标人应具有针对本标段的《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施工单位投标人应具有针对本标段的《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
3.1.5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为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业绩要求:/;
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
项目经理可以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拟派设计负责人:
具有二级注册建筑师证书(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联合体中设计单位人员) |
拟派施工负责人:
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须为本单位人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 |
3.1.6财务要求:
无财务要求;
3.1.7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提供;
(1) 设计资质单位:
近年(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或正在设计或新承接的项目共不少于1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单项合同投资金额不低于(含)800万元的建筑工程设计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上述业绩由联合体中的设计单位提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工单位,应满足下列要求: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家数须不超过2家。
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了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1个。
3.4入围条件:房建施工投标人开标当日在“成都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被列入市场禁入名单的(联合体投标的,组成联合体各投标人任意一家被列入市场禁入名单的),在交易云平台勾选主体信用评价的专业类别与其投标使用的资质类别不一致的,一律不能成为合格投标人。
3.5入围条件:开标当日,建筑工程设计投标人开标当日在“成都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被列入市场禁入名单的(联合体投标的,组成联合体的各投标人任意一家被列入市场禁入名单的)。
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2月09日起,在(请登录)下载 。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3月06日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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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煜
手机:13520858862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xuyu@dlzb.com
电话:400-111-8900
QQ:17847036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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