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太和大道至省道S103连接线(经尖子山航电大坝)新建工程 已由眉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眉市发改政务审批〔2023〕20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眉山市彭山区交通建设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区财政配套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眉山市彭山区交通建设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项目审批部门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眉山市彭山区凤鸣街道、江口街道和东坡区太和镇。
2.2 建设规模: 该项目起点与103 呈T型交叉。自起点向?展线,先与环湖东路呈T型交叉,再利用尖子山航电大坝坝顶道路,跨越岷江后,通过连接匝道与滨江大道辅道相接, 再与滨江大道、兴隆路共线,并改造现状交叉口,最终止于兴隆路与太和大道现状交叉口,路线全?约5.692公里。其中新建段约3.292公里,按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路基宽度23.5米; 改造连接尖子山航电大坝坝顶道路段约0.8公里 ,利用段 1.6公里。
2.3 总投资: 34660.76 万元(本次监理最高限价为:338万元,含监理费和监理试验检测。)
2.4 招标范围: 本工程项目施工的全过程监理(含施工全过程、施工期延长、新增工程及工程监理试验检测、竣工验收结算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监理服务)。
2.5 计划工期: 总工期720日历天(含施工全过程、施工期延长、新增工程及工程监理试验检测、竣工验收结算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监理服务)
2.6 工程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监理规范合格标准、行业规范要求。并按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17)的有关规定达到合格标准。
2.7 资金来源: 区财政配套资金
2.8 标段划分: 1个标段,具体划分为: 监理一个标段
2.9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10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招标要求:
监理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省外企业还须提供有效的《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监理活动备案证》或《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或《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信息电子登记表》。近3年(2021年1月至今)已完成1个及以上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 1 个标段。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2月08日 09:00至 2024年02月23日 23:59(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获取招标文件等资料。
1.1 本招标项目太和大道至省道S103连接线(经尖子山航电大坝)新建工程 已由眉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眉市发改政务审批〔2023〕20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眉山市彭山区交通建设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区财政配套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眉山市彭山区交通建设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项目审批部门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眉山市彭山区凤鸣街道、江口街道和东坡区太和镇。
2.2 建设规模: 该项目起点与103 呈T型交叉。自起点向?展线,先与环湖东路呈T型交叉,再利用尖子山航电大坝坝顶道路,跨越岷江后,通过连接匝道与滨江大道辅道相接, 再与滨江大道、兴隆路共线,并改造现状交叉口,最终止于兴隆路与太和大道现状交叉口,路线全?约5.692公里。其中新建段约3.292公里,按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路基宽度23.5米; 改造连接尖子山航电大坝坝顶道路段约0.8公里 ,利用段 1.6公里。
2.3 总投资: 34660.76 万元(本次监理最高限价为:338万元,含监理费和监理试验检测。)
2.4 招标范围: 本工程项目施工的全过程监理(含施工全过程、施工期延长、新增工程及工程监理试验检测、竣工验收结算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监理服务)。
2.5 计划工期: 总工期720日历天(含施工全过程、施工期延长、新增工程及工程监理试验检测、竣工验收结算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监理服务)
2.6 工程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监理规范合格标准、行业规范要求。并按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17)的有关规定达到合格标准。
2.7 资金来源: 区财政配套资金
2.8 标段划分: 1个标段,具体划分为: 监理一个标段
2.9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10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招标要求:
监理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省外企业还须提供有效的《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监理活动备案证》或《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或《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信息电子登记表》。近3年(2021年1月至今)已完成1个及以上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 1 个标段。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2月08日 09:00至 2024年02月23日 23:59(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获取招标文件等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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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恒
手机:1326023042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zhangheng@dlzb.com
电话:010-53658972
QQ:3131005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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